一、住房公积金已经贷款还可以取吗
首先要明确的是,使用公积金贷款来购置房产之后,即便您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尚有结余金额,您也是无法进行此项资金的提现操作。
然而若是在完成公积金贷款之后,个人账户内仍旧存在未使用的余额,那么此时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请求,选择提高自身的月供还款数额。
若您希望彻底提取掉自己所缴纳的公积金,那么唯有在所有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之后,且必须在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时才能实现:
1、您需要在购置、建造、翻新、大规模建材改造等过程中使用公积金;
2、您已经达到了法定的离退休年龄限制并且选择了不再继续工作;
3、由于健康原因或者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您已经完全失去了劳动能力并且与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了雇佣关系;
4、您已经申请了前往居住地以外国家和地区定居,并且获得批准;
5、公积金贷款还没有完全到期,但您需要通过负债方式来支付已有的房屋贷款利息;
6、您需要满足当地对于房屋租金/月薪比列的法律规定,同时作为房东,需要支付租房所得而超出这个比例范围的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如下:未交过公积金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交过公积金的,单位应携带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填写公积金变更清册、公积金汇缴书交缴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住房公积金已经贷款还可以取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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