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前扣除追诉期是多久
关于税款的追溯期,我们通常规定为三年。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个期限可以被适当延长至五年。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那些涉及非法逃税或骗税的案件,它们将不受税款追诉时效的法律约束。
假如这些违法行径情节严重,其当事人将会遭受罚款,而且在必要的情况下,可能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条件是什么
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税前扣除追诉期是多久”,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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