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投标结果质疑的方式
在此,我们为您提供关于质疑处理程序的详细说明:
在接收到您提交的书面质疑后的七个工作周期内,采购负责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竭力给出详尽的回应。
倘若回答仍然不能解决贵公司所关注的问题,欢迎您进一步对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我们会尽力协助您获得满意的结果。
至于中标环节,这是指我国法律法规所定义的“招标人在经过精心选择后,向中标的投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且要求它们在规定的时间段之内与招标方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合约的一种操作。《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招投标的流程有哪些
招投标的流程有:
1、工程报名,不同省市应有不同的工程报名渠道;
2、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3、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4、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制作投标文件,这部分是投标人要做的工作,需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前提出,甲方应及时回应投标人的问题,出具答疑书,并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开评标会议,会议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进行,甲方应拒绝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
7、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且无投诉的前提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起草中标通知书,送审核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可以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招投标结果质疑的方式”,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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