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自建部分如何证明
1、确立责任主体。
以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所广泛存在的拆迁问题为例,拆迁行为各方(例如拆迁人、房屋拆迁部门以及城市管理机构等)往往直接认定某些特定的房屋结构或其它建筑、构筑物等设施为违法建筑。
然而,事实上仅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才具备法律上的权力来对违章建筑进行判断和确认。
因此,作为拆迁方,应尽快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报告潜在的违章建筑、违法建设的情况,以便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当受害人表示需要解决此类疑问时,也可以建议他们主动向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
在此基础之上,规划主管部门将会依法对相关房屋进行审查、评估,最终确认其是否构成违章建筑或违法建设。
2、确定负责处理的权威机构及处理方法。
与此紧密相连的是,对于违章建筑、违法建设问题的处理,这一权利只应归属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全权负责。
例如,若自建房屋已违反城市规划局的规定,但仍具备加以修正的可能性,此时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可责成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内予以整改,同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惩戒。
如果受惩罚方在规定期限内已经实施了必要的修正措施,则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据此判定该建筑为合法建筑。
进而,申请人可以凭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令申请房屋产权注册登记,这样该房屋便能够按照合法建筑的标准获得合理的拆迁赔偿待遇。《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拆迁房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获得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拆迁房自建部分如何证明”,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