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邻里建房纠纷找谁管
假如农村邻里之间因房屋建造事宜而引发纠纷,又无法依靠自身力量协调化解纷争时,当事人便可采用以下介绍的几种司法程序寻求法律援助:
首先,可向所在乡村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尤其针对直接关系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争端此类问题。
如是当事人对基层政府的裁决结果不够满意,可在此基础上于接到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启动法律程序解决。
若当事双方关于宅基地所有权产生了摩擦与争议,双方应优先尝试通过相互以期达成共识,确保这一协议既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又保持公平合理的原则。
若各方努力仍未达到双方满意效果,便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申请,同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比如和解协议草案、证据提取经过等详实信息。
倘若乡镇政府拒绝接手处理,当事人还有权选择向上一级县政府或自然资源管理局提出申诉。
如以上两种调解方法都未能解决问题,那么负责此事的机构就需要作出官方处理决定。
当事人对于这份处理决定有15日的申诉权利,此外,无论是在处理决定宣布之时还是之后的3个月之内,当事人都可以向上一级的执行机构请求复议,进行进一步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如何办
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的,被侵占人可以与侵占人直接协商要求其返还侵占的土地;如果不想协商或者协商无果的,可以申请政府介入处理;如果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邻里建房纠纷找谁管”,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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