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从法律角度来看,小产权房不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因此无法实现合法的买卖交易;但是,如果出现卖方采取此类行为,您完全可以通过报警来解决此问题。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发生一屋两售的现象,其实质存在着欺诈罪。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住房归谁所有的步骤如下所示:(1)当两个购买合同都未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并且标的房屋并未实际交付给任何一方的时候,这意味着两份合同均未开始实际执行,这个时候应该按照签订在先的那份合同作为优先执行的依据。
(2)在两份购房合同中有一份已经完成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而另外一份尚未办理该手续(无论房屋是否已经交付给了某一方)。
由于不动产的过户登记属于物权变更领域内,按照物权对世原则、物权公示原则以及物权优于债权原则,确认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的买方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3)假设在前一位购买者已经完成了房产过户之后,卖方再次将其出售给了第二个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此时卖方并不具备房屋所有权,他的第二次售房行为将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一房二卖要怎么办
“一房二卖”是指个别不动产的权利人为了自身私利,用同一套房屋,与不同的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一房二卖后,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房二卖小产权怎幺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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