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房地产权属(房产证)的纷争中,各方当事人有着多元化的解纷路径可供选择。
首先是协商解决方式,即每一方都需秉持着平等自愿、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友好磋商与和解。
其次是仲裁解决方式,在矛盾冲突爆发之前抑或是在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或者合同中的仲裁条款,都可以作为当事人申请仲裁审理,进而做出裁决,并且可以通过诉讼主体自动履行裁决结果,或者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使得纷争得以妥善解决。
最后是诉讼解决方式,这是指当事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判,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
判决书或裁定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依据各自的行为能力SAU自动履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来解决纠纷。
若权利所有者以及利益相关者认为不动产登记簿中记录的事项存在错误,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更正登记。
如果不动产登记簿中所记述的权利所有人不同意该更正申请,那么利益相关人便能够行使异议登记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
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房屋产权所有证有纠纷怎么办
具体方法是:
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名字有纠纷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