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撤回房产的法定理由包括以下几项: 1.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2. 逾期交付房产时间超出了预定期限;3. 房屋质量不符合事先在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标准;4. 未能成功获取所租赁房产的所有权证书;5. 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与租赁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之间存在的差异达到了绝对值3%以上;6. 未经合法授权擅自修改或更改租赁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买房后想退房有哪些条件
1、双方所签协议中应当包含房屋的实际情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买家收取定金的具体内容,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房价、保留期限和各种情况下定金的协商处理方法的约定,并且一定要有盖上中介公司的印章。
2、买家与中介公司签好协议后在交付购二手房的定金前,买房者还应该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卖家委托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委托书协议书,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如果只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有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3、定金也必须产权人,含产权共享人均要签字,按照上述步骤交定金,下家与上家之间的定金合同便能确保有效成立,一旦上家不同意出售房屋,下家便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被坑退房有什么条件”,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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