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处理合同纠纷解决途径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四种手段:首先,协商乃是最为理想的途径,由合同各方在保持友善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商以解决纷争;其次,调解则是当未能就局部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之时,由相关机构介入,参照有关规定实施调解工作,其中若涉及到国有企业的一方或双方,亦可请求上级机关协助调解;上级机关需在公正且平等的立场上梳理权利与义务关系,实施调解行为,同时不可进行行政干预;此外,当事人亦有权请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以及法院等权威机构参与调解;第三,若经协商与调解均未取得共识,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中所列明的仲裁条款,或者争议发生之后所达成之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最后,若在合同文本中并无仲裁条款,且争议产生后方才建立仲裁协议,合同当事方仍可行使司法救济权,将纠纷诉诸至法院,以期借助司法程序得以解决。
除此以外,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可能具备特殊性,比如涉及国际贸易的合同纠纷可能需要援引他国法律法规,而非我国专门针对合同领域制定的法律条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二、商品房质量问题怎么办
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规定,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质量纠纷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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