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怎么核实信息

最新修订 | 2024-04-29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房地产纠纷案件诉讼有效期通常为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当事人向法院寻求民事权利保护的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则依其执行。诉讼时效制度是保障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延期交房怎么核实信息

一、延期交房起诉开发商的时效是多少

房地产纠纷案件之诉讼有效期通常设定为三个历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对于诉讼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若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则应依此另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延期交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延期交房起诉有效期为三年。

起诉有效期也就是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延期交房起诉开发商的时效是多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延期交房怎么核实信息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2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4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4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2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6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6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04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6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0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0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6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4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2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延期赔付利息吗
交通事故延期赔付的情况下也不一定就必须要支付利息的,而且正常情况下计算出来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之后,也不可能就同意当事人延期赔付的,通常延期赔付的可能是当时没有赔偿能力,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没有赔偿能力的,只能等到有赔偿能力了再依法赔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二手房交易怎么核实出卖人身份,怎样核实二手房
[律师回复]
一、二手房交易怎么核实出卖人身份二手房交易的房东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或预期所有人。对买方而言,谁是真正的房东直接关系到“与谁签约、向谁付款、由谁担责”的问题。买卖协议的无效或者合同诈骗案的发生,大多与事先未核实房东身份有直接关系。核实房东可采用以下方法:
①卖方称有房屋产权证的,则核实产权证,其上登记的权属人(包括共有人)均为房东。
②卖方称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则核实卖方与开发商(或前手卖家)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的买方是房东。
③卖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房产,则其配偶同为房东,但已依法分割的除外。
④卖方称代理房东售房的,应核实授权书的范围、时限及真实性(授权书应公证或由房东当场签署)。卖方称代理未成年房东的,须核实卖方与房东监护关系证明。
⑤卖方离异转让原共有房屋的,应核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的真实及有效性。
⑥卖方转让其继承或受赠房屋的,应核实该继承或赠与文件的合法性(文件通常要求公证)。
⑦卖方转让自购公房的,应核实卖方与单位签署的购房协议,审查原单位所有权保留的效力。
⑧卖方转让其竞拍取得房屋的,应审查拍卖成交确认书有效性。
二、二手房交易怎么核实房屋状况由于信息不对称及经验不足,买方有时在各方催促下匆匆看房,交房后指责卖方或中介提供虚假信息,后者则主张买方应对自己的看房行为负责,从而纠纷在所难免。因此,买方一定要谨慎对待看房行为,至少应核实以下几个方面:
①房屋建筑状况。如房屋坐落、户型、结构、朝向、通风、采光、质量、面积、层高、装修、家具等。
②房屋小区状况。如周边交通、生活配套、小区绿化、噪声、电梯、保安、业委会、物业管理等。
③房屋权利情况,如土地使用权类型、使用期限、土地及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权性质、房屋共有人情况、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冻结转让、列入拆迁范围等等。上述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买方评估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如房屋的装修,有利于评估二次装修的费用;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的,涉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屋租赁期未满的,涉及承租方有权租住至期满以及优先认购权;房屋仍在抵押期内的,则涉及登记过户前先行解押的问题;被查封或冻结转让的,则在解除之前不得买卖。只有充分了解房屋状况,其后履行合同才能顺利无忧。
产假最新消息:女职工产假延迟60天是否属实
[律师回复] 产假规定最新消息:承德女职工产假延长60天“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女职工,经期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哺乳期女职工不用上夜班……这一系列的规定让我们女职工权益得到保障。”12月19日,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将从多个方面确保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特别规定适用各类用人单位。据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介绍,日前,我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从多方面保障女职工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同时,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此外,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求,应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爱心妈妈小屋等设施。鼓励机场、车站、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为怀孕和哺乳女职工提供休息、哺乳用房等设施。用人单位应当每年为女职工安排不少于一次的妇科检查,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妇女节逢工作日的,女职工放假半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延期交房导致退房会退银行利息吗
在房屋买卖交易进行时,开发商应当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交房,若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会受到买主的投诉,其中就包括开发商不按期交房方面。那么,延期交房导致退房会退银行利息吗?一般来说,在双方已经签订合同的第三个月后,开发商不尽兴交房的是可以退回银行利息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实习期上高速被抓会不会延长实习期,实习期延迟几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
1、新手单独上高速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
第六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
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2、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
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交警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 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 200元罚款。
交警提醒,在初次申领和增加准驾车型后未满12个月的“新手”请尽快到交警部门领取免费“实习标志”,并按规定粘贴或悬挂。即日起,“新手”可以凭驾驶证到各个辖区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分所)领取实习标志。
3、实习期记满12分将注销驾照
“123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换言之,明年起“新手”如有2次冲红灯或有一次酒驾行为,就将被注销驾驶资格。
此外,持有A
1、A
2、A
3、B
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3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1实习驾驶证扣2分会延长实习期吗,会延长多久
[律师回复] 不用延长实习期。持有C1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被记分但没有达到12分的,不会延长实习期。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第69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已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68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扩展资料:《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台的关于指导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权威行政法令。201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了《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该《决定》为公安部号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1驾驶证实习期扣分规定: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一般为12个月,总分为12分,根据违法情节依次可扣12分、6分、3分、2分、1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被扣0.5分的。
3、一年内如果扣分比较少,则到了下个周期,自动清零,重新从12分算起。通常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有的地区对于本周期内扣分达到9分以上也要参加学习。对于违法情况特别严重的,往往给予暂扣驾照或者吊销驾照处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延期交房怎么办,如何处理延期交房
要是购房者遭遇了开发商延期交房,应该仔细衡量一下开发商所说的理由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如果不是,就可以要求退房或者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相关的损失。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证据材料的交换与核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和请求负有举证责任。仲裁庭应查明当事人对其请求和主张有无证据支持,如当事人未提供仲裁庭需要核实的证据材料,仲裁庭可告知限期提供。但仲裁庭或仲裁员应避免提示当事人提供某些对其有利或不利的证据。当事人不能提交相应的证据支持其请求和主张的,仲裁庭对其请求和主张不予支持或采纳。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主动收集所需证据。仲裁庭收集证据需当事人提供线索的,应告知当事人提供线索;收集证据需支出费用且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的,应告知当事人预交有关的支出费用。
1.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会仲裁规则等在案件审理中应当依据的规范外,其他用于证明、支持当事人的请求、主张、理由、意见的材料应属于证据的范畴。及各地政府部门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判决和裁定、本会或其他仲裁机构的裁决、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等属于证据而需根据证据规则举证、质证。虽属于事实范畴、但在一定范围有重大影响而众所周知且也应为仲裁庭成员和当事人知悉的事件、事项(如某地某次的重大自然灾害、
9.11事件、韩日世界杯赛),则毋需当事人举证或仲裁庭收集证据证明之。
2. 当事人一方提交的每一份证据材料,仲裁庭都应交对方核实。开庭前和开庭中提交的证据,应当庭核实。当庭提交的证据如数量大或提交方的对方到庭人员无法当庭核实的,应告知庭后核实。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要求(并经仲裁庭认可)提交的、或仲裁庭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证据,如在开庭前和当庭未能提交,应告知开庭后提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提交的证据材料除应交对方各个当事人外,还应交提交该证据者所在方的其他各个当事人。
3. 在必要时,仲裁庭对开庭后需提交的证据可指定提交的期限;逾期提交的,仲裁庭有权拒绝接受;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相应的证据。对当庭和开庭后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可指定核实期限或另外开庭质证,在期限内应核实的一方未提出异议或其他质询意见的,可视为无异议。当事人虽有异议但未能就其异议提供佐证或依据的,仲裁庭可视为异议不成立。
4. 案件审理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对有关问题、事项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的,仲裁庭应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鉴定、评估、审计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开庭中可口头告知并记录在案);仲裁庭自己决定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的,也应以上述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的机构原则上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当事人不能约定一致的,由仲裁庭指定。进行鉴定、评估、审计支出的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并由双方约定承担方式和比例;当事人不能就此达成一致的,由仲裁庭决定费用的承担方式和比例。仲裁庭也可先决定费用的预交方式和比例,而后在裁决中根据鉴定、评估、审计结论或裁决结果以及举证原则最终确定上述费用的承担方式和比例。在必要时,仲裁庭应给当事人各方对鉴定、评估、审计结论提出异议和质询的时间和机会。
5. 核实证据时应提交原件、原物。当事人一方仅提交的复印件、复制品的,如对方没有异议,仲裁庭可以确认;如对方有异议,仲裁庭应要求提供原件、原物;当事人一方不能提交原件、原物的而对方对复印件、复制品持有异议的,仲裁庭不能据之确认案件相关事实。
6. 证据交换应及时。证据材料应交给当事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其他有权接收者。接收者应对所接收证据签收。其签收方式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并注明接收日期。如证据材料繁多,可在证据清单上签字;如证据材料零散或难以命名归类,也可在存档的证据材料上签字。
7. 如案件中证据材料数量大或提交或交换次数多,为慎重起见,仲裁庭成员可在结案前与各方当事人最后核实证据材料,确定所有证据材料均交给当事人各方。
8. 仲裁庭在裁决中采信的证据,尤其是据以裁决当事人一方承担义务或责任的证据,必须充分确凿且应保证经过各方核实。不够充分确凿或/和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材料不能在裁决中采信。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3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证据资料的交换与核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和请求负有举证责任。仲裁庭应查明当事人对其请求和主张有无证据支持,如当事人未提供仲裁庭需要核实的证据材料,仲裁庭可告知限期提供。但仲裁庭或仲裁员应避免提示当事人提供某些对其有利或不利的证据。当事人不能提交相应的证据支持其请求和主张的,仲裁庭对其请求和主张不予支持或采纳。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主动收集所需证据。仲裁庭收集证据需当事人提供线索的,应告知当事人提供线索;收集证据需支出费用且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的,应告知当事人预交有关的支出费用。
1.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会仲裁规则等在案件审理中应当依据的规范外,其他用于证明、支持当事人的请求、主张、理由、意见的材料应属于证据的范畴。及各地政府部门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判决和裁定、本会或其他仲裁机构的裁决、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等属于证据而需根据证据规则举证、质证。虽属于事实范畴、但在一定范围有重大影响而众所周知且也应为仲裁庭成员和当事人知悉的事件、事项(如某地某次的重大自然灾害、
9.11事件、韩日世界杯赛),则毋需当事人举证或仲裁庭收集证据证明之。
2. 当事人一方提交的每一份证据材料,仲裁庭都应交对方核实。开庭前和开庭中提交的证据,应当庭核实。当庭提交的证据如数量大或提交方的对方到庭人员无法当庭核实的,应告知庭后核实。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要求(并经仲裁庭认可)提交的、或仲裁庭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证据,如在开庭前和当庭未能提交,应告知开庭后提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提交的证据材料除应交对方各个当事人外,还应交提交该证据者所在方的其他各个当事人。
3. 在必要时,仲裁庭对开庭后需提交的证据可指定提交的期限;逾期提交的,仲裁庭有权拒绝接受;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相应的证据。对当庭和开庭后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可指定核实期限或另外开庭质证,在期限内应核实的一方未提出异议或其他质询意见的,可视为无异议。当事人虽有异议但未能就其异议提供佐证或依据的,仲裁庭可视为异议不成立。
4. 案件审理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对有关问题、事项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的,仲裁庭应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鉴定、评估、审计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开庭中可口头告知并记录在案);仲裁庭自己决定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的,也应以上述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的机构原则上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当事人不能约定一致的,由仲裁庭指定。进行鉴定、评估、审计支出的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并由双方约定承担方式和比例;当事人不能就此达成一致的,由仲裁庭决定费用的承担方式和比例。仲裁庭也可先决定费用的预交方式和比例,而后在裁决中根据鉴定、评估、审计结论或裁决结果以及举证原则最终确定上述费用的承担方式和比例。在必要时,仲裁庭应给当事人各方对鉴定、评估、审计结论提出异议和质询的时间和机会。
5. 核实证据时应提交原件、原物。当事人一方仅提交的复印件、复制品的,如对方没有异议,仲裁庭可以确认;如对方有异议,仲裁庭应要求提供原件、原物;当事人一方不能提交原件、原物的而对方对复印件、复制品持有异议的,仲裁庭不能据之确认案件相关事实。
6. 证据交换应及时。证据材料应交给当事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其他有权接收者。接收者应对所接收证据签收。其签收方式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并注明接收日期。如证据材料繁多,可在证据清单上签字;如证据材料零散或难以命名归类,也可在存档的证据材料上签字。
7. 如案件中证据材料数量大或提交或交换次数多,为慎重起见,仲裁庭成员可在结案前与各方当事人最后核实证据材料,确定所有证据材料均交给当事人各方。
8. 仲裁庭在裁决中采信的证据,尤其是据以裁决当事人一方承担义务或责任的证据,必须充分确凿且应保证经过各方核实。不够充分确凿或/和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材料不能在裁决中采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延期交房如何赔偿,延期交房怎么办
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网络诋毁怎么核实侵权者
[律师回复] 对于网络诋毁怎么核实侵权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网络诋毁如何核实侵权者
关于维权方面,如果被侵害人无法确定是谁实施的侵害,可以找网站服务提供者。因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当无法确定谁是侵权人时,可以先找网络服务提供者。
相关知识:涉嫌犯罪的客观条件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盗窃多次作案该如何核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盗窃多次作案该如何核实问题解答如下, 找一些直接证据,比如音频材料指纹,目击证人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可以及时拘留;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多次作案指在以前有过作案事件的情况下一而再再而三的犯案。例如:一个小偷第一次偷东西被警察抓住,刑满释放后再次去偷东西或者触犯一些法律不允许的事情。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网络诋毁如何核实侵权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网络诋毁如何核实侵权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网络诋毁如何核实侵权者
关于维权方面,如果被侵害人无法确定是谁实施的侵害,可以找网站服务提供者。因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当无法确定谁是侵权人时,可以先找网络服务提供者。
相关知识:涉嫌犯罪的客观条件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信用卡逾期会上门核实情况吗
不要躲避催收人员:遇到银行催收人员上门催收的,如果催收人员态度良好,不要和催收人员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也不要玩“失踪”,因为只要你逾期后每个月照常还款,就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实习期被扣多少分会延长实习期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实习期内被记分但没有达到12分的,不会延长实习期。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第69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已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68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扩展资料:《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台的关于指导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权威行政法令。201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了《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该《决定》为公安部号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c1驾驶证实习期扣分规定: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一般为12个月,总分为12分,根据违法情节依次可扣12分、6分、3分、2分、1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被扣0.5分的。
3、一年内如果扣分比较少,则到了下个周期,自动清零,重新从12分算起。通常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有的地区对于本周期内扣分达到9分以上也要参加学习。对于违法情况特别严重的,往往给予暂扣驾照或者吊销驾照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延期交房怎么核实信息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