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期交房开放商躲着不见怎么办
若您遇到此类问题,合法手段是解决问题的首选。
在察觉开发商可能消失无踪之际,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或者直接提起诉讼至相应的法院,请求冻结开发商的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财产。
在决定发起诉讼之后,您还需准备以下关键文件:1. 起草起诉书,应当尽可能收集并核实被告方的基本注册信息,您既可自行撰写,亦可寻求专业律师协助完成;同时,按照被告方当事人的数量复印起诉书副本;2. 整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发票、收据以及其他能证明您与被告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相关资料等等;3. 携带足额的诉讼费用;最后,前往法院立案大厅进行立案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跑路事件中,受害者可能并非仅有您一人,因此建议您积极联络其他受影响的业主共同采取行动以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延期交房开发商坐牢了怎么办
开发商因延期交房坐牢的如房产公司正常运营,买受人可以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尽快履行该合同,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可以行使解除权,由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房产公司破产的买受人在人民法院清算拍卖后,可以以该房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延期交房开放商躲着不见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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