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社保转移与否取决于特定情形。
若员工尚未寻觅到新的就业机会,则其社保必然会面临暂停缴纳的状况。
然而,公司需要在宣布倒闭后三十天内,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保注销登记手续。
当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的改变或依法宣告解散时,也同样须在相关变故发生之日起或解散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递交相应的变更或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二、公司倒闭社保和工资怎么处理
公司倒闭后,员工的工资需要由公司一次性结清,公司需要以货币形式来支付给员工其应得的工资,而公司欠缴的社保则需要及时补足,并按员工的要求及时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保的转移手续;如果公司破产的,则以破产财产来进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倒闭社保没有转出,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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