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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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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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务契约结束后,若公司裁员或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费。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及其附属规定,企业有责任支付赔偿金的情况包括劳工依据法律解除合同、双方同意解除、企业依据法律解除合同等。第四十七条则规定了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按劳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月薪超出一定标准则按当地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确定,最长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实际收入。
劳务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办

一、劳务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办

当劳务契约的有效期结束之后,若公司决定进行裁员,则需向被解雇者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费;

另外,当用人单位决定不再延长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并选择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协议时,劳动者亦可享有相应的经济赔偿权益。

此等法律依据系中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四十六条及其附属规定,具体如下:

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几种类型的情况下,对于这些情况,企业有责任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这些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劳工依据该法第三十八条中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企业以书面形式告知老百姓关于解除合同的事宜,然后经过老百姓同意才达成共识并解除合约的;

(3)企业依据该法第四十条中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企业依据该法第四十一条中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合同的;

(5)除非企业维持或提升原有的劳动合同条款,否则在劳动者拒绝接受续约的情况下,因合约本身不属于长期性且规定未明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延续下去;

(6)企业因违反了该法第四十四条中的第四和第五条而导致合同未能正常继续下去的;

(7)最后,法律及行政法规中指定的其他情况。

至于第四十七条,则规定了经济赔偿金应该按照劳工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

若工作时间短于六个月,那么将给予一半的月薪作为经济补偿金

如果连续工作超过六个月并且不足一年,那么则按照一年计费;倘若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那么就会得到半个月的月薪作为经济补偿金。

此外,当劳工的月薪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设定的县级市政府公布的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话,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照当地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确定,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份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款中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之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实际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务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劳务合同到期的处理方法:

1、用人单位应当通知续签,劳动者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续签;

2、用人单位没有通知续约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务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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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劳动纠纷,试用期辞职,辞职是分紧急辞职和正常辞职吗?
[律师回复] 试用期填了入职表,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的,就应当算有试用期的,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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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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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按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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