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房子,集体土地怎么继承

最新修订 | 2024-04-3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农村房产继承需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再到土地管理部门变更所有权。公证费用根据继承人关系有所不同,配偶1%,子女2%。继承程序包括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提交相关文件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登记。若涉及法院裁定或非法建筑,还需提供相应文书和缴纳罚金。
爷爷的房子,集体土地怎么继承

一、爷爷的房子,集体土地怎么继承

对于农村房产的继承问题,首要步骤便是依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之后再携带相关公证文件至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

在此过程中的公证费用标准全国统一,具体而言,配偶作为继承人为房产评估价值的1%收取;而子女继承公证费则以房产评估价值的2%来计算。

至于土地部门方面,除需缴纳工本费外,无需额外负担税费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农村房产继承所需的各项手续流程:

第一,对于继承资格的确认,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即被继承人的遗产属于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继承人对于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一位继承者都表示同意并进行了签署,那么该份协议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任何一方都不得违反。

当然,若所有继承人对于遗产的共有财产分割方案没有异议,我们也可以依据这个协议去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其次,继承房产的具体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我们需要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评估,这个环节又分为两个步骤,即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详尽的市场价值评估;

然后,评估机构将会根据房屋所在的道路环境、朝向、层数、年龄等多个因素,给出专业且精确的房价分析,最终确定出房产的市场价值。

继承人同样需要通过公正的方式办理继承公证,并领取相应的继承公证书

在进行公正的过程中,必须提交房屋权利人的死亡证明书、由合法权威机关开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利人所立下的遗嘱(如有),同时还需要提交遗嘱原本。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选择自愿放弃继承权,这一行为必须以书面声明形式表达出来,并且提供给公证处

再次,在获得相关公证书和房屋测绘表后,继承人需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首先,需要在《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上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把这些文件连同先前准备好的其他材料一起交给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在收到所有资料后,将正式受理此次业务,并且发放回执单作为凭证。

待收回所有资料并进行审核之后,将会发出已经变更权利人的房产证明

最后,如果该房屋的权益问题曾由法院进行裁定或调解,那么需要提供法院的相关判决、裁定或调解文书;

此外,如果实地测量发现房屋已经发生过翻新或存在非法建筑,除了提供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之外,还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爷爷的房子可以直接过户给孙女吗

爷爷的房子可以直接过户给孙女,只要爷爷自愿将房子赠与孙女的,或者爷爷去世后在遗嘱中标明房产由孙女继承的,则孙女就会因为爷爷的赠与行为或者因为继承爷爷的财产而获得房产,然后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爷爷的房子,集体土地怎么继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4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爷爷的房子,集体土地怎么继承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4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5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6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5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4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7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8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1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41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5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8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1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3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爷爷的房子,集体土地怎么继承
农村房产继承需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再到土地管理部门变更所有权。公证费用根据继承人关系有所不同,配偶1%,子女2%。继承程序包括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提交相关文件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登记。若涉及法院裁定或非法建筑,还需提供相应文书和缴纳罚金。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爷爷死了孙子能继承土地吗
在某些情况下,长辈过世后,其孙辈可能依法享有土地权益。如有明确遗嘱,孙辈可依法继承;若孙子父亲先于长辈离世,孙辈也有权代替父亲继承遗产。这体现了法律对家族血脉传承的尊重与保障。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爷爷的土地孙子有继承权吗?
爷爷的土地孙子有继承权吗,答案是否定的,即无论是宅基地使用权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孙子都是没有权利继承爷爷的土地的,但是如果是存在遗嘱继承的,那么爷爷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宅基地上的房屋或者是承包的土地上的果树等留给孙子。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一个朋友的父母已经死亡,死亡前一直由我朋友赡养,其承包的土地转包给我朋友的堂兄弟两人,现在我朋友父母死亡,想问一下农村集体承包土地有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因家庭承包还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继承权不同。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针对“其他方式的承包”,该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权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项规定实际上是针对上述“四荒”地做出的,并不包含耕地,对于耕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现有立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赋予公民对耕地承包的继承权,会出现以下导致农村耕地承包合同履行失控,日益减少的农村耕地变得更加紧张,耕地承包合同失去原有的本质和意义,挫伤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等不利影响。譬如继承人系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户,如果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额明显多于其他村民,有违公平原则。再如继承人系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如果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由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耕种,出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争田夺地的混乱局面。这有违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收益权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享有的性质,而且侵犯了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利益。
  有人认为《物权法》明确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为用益物权,既然是物权,那么作为财产权的用益物权可以继承,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可以继承的。
  其实,以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用益物权是农户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通过合同方式、无偿取得的一种财产权。因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限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享有,这种财产权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因此,它不具有可继承性。
    因此,我国土地承包法对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未予支持,而确定了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模式。家庭成员对于土地承包权在性质上是财产的共有关系,即用益物权的共有。因此,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所谓承包土地“生不添,死不去”。若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下,因为耕地不属于该户的私有财产,其承包经营权不允许继承,该承包经营合同因“户”这一主体消亡而终止,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另行发包,或严格用于解决农村新增人口的生活用地矛盾。只是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回耕地时应当将土地上的收益抵偿给继承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集体土地房子无继承人谁继承?
集体土地房子无继承人应当是由国家收回。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集体土地上所兼有的保险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是可以由相关的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如果说确实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之下就会由国家或者集体收回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继承吗?
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可以进行继承的,因为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的实质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公民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并非是所有权,所以当公民死亡后宅基地也是不可以进行继承的,但是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也是可以继承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爷爷的房子,集体土地怎么继承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