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未确定残疾程度的员工,他们应享有如下的优待:
1.医疗费用:
员工在遭受工伤时所需要的医疗救治经费,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全额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
如果员工因工伤而入院治疗,其所在企业应当根据该员工作为因公务出差所享有的伙食津贴标准的70%来给予住院伙食补助;
3.交通及住宿费用:
若工伤员工因治疗需要前往负荷地区之外就诊,向医疗机构寻求证明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此时所产生的交通、住宿费用将由所在企业按照其标准公务差旅费用予以报销;
4.康复性治疗费用:
若是工伤职工需进行服务协议内的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康复性治疗,那笔费用则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5.辅助器具费用:
倘若工伤职工在日常生活或职场上必须,经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可,可以接受诸如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以及轮椅等辅助工具的安装;
6.护理费用:
倘使生活无法自我照顾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服务,这部分的费用应由所在企业承担。如工伤职工已被认定为残疾等级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需要生活照顾,那么这笔费用将每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上予以支付;
7.工资与福利:
停工留薪期间,员工的原有工资与福利待遇都不应改变,且应当由所在企业按月支付。一般来说,细则中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不应超过12个月。如果受伤状况实在严重或是有其他特殊情况,需咨询并得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认同,这样才可能得出适当的延长时间,然而这也不应超过12个月。当工伤员工被正式评定为伤残等级之后,原有的待遇将会暂停发放,然后按照规定自行享受伤残待遇。倘若为满足剩余治疗需求,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继续接受医疗服务,那么他们仍然可享有工伤医疗的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认定后多长时间去做伤残鉴定
在我国工伤认定完做伤残鉴定只要在工伤认定完成后就可以,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认定后没有评级怎么算赔偿金额”,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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