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物中毒商家不承认怎么办
若患上食物中毒而商家却并不承认责任,此时便可用如下方法:
首先,积极寻求与商家进行合理洽谈。
务必尽力与商家合作,以期能妥善处理此事宜。
其次,可考虑依赖于消费者保护协会的帮助。
若与商家的协商未能达成预期成果,您便有权利向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他们会为您提供必要的援助及调解服务。
再者,可向相关的行政主管机构提出诉求。
例如,请寻求卫生部门或工商管理局等行政机构的支持和解决方案。
此外,向法院提起诉讼亦是一项可选办法。
在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争议的情况下,我们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向商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程度的赔偿。
根据该法规,若是由于所购买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害,消费者有权向销售方或者生产商主张赔偿其经济损失。
具体而言,消费者可要求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营养补贴、误工费、交通费用等等这些实际发生的损失,同时也可以提出索要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要求。
假如涉案食品确实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消费者还有权要求获得十倍售价或是损失利益三倍的赔偿金;假若索赔金额尚未达到一千元,那么在此基础上将赔付一千元作为赔偿的上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有权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具体来说,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以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如果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赔偿。
二、食物中毒商家怎么赔偿
食物中毒商家应赔偿的范围包括:
(1)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2)由此造成残疾的,应当支付残疾人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由此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食物中毒商家不承认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