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能不能以人身伤害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5-0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工伤事故一般不适用人身伤害诉讼。但员工因工伤导致身体伤害,可同时要求侵权第三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两者不冲突,实施者承担人身赔偿,公司和社会保障机构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工伤赔偿。员工或其近亲有权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索赔,要求雇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款。
工伤事故能不能以人身伤害起诉

一、工伤事故能不能以人身伤害起诉

一般情况下,工伤事件是不被允许按照人身损害形式进行起诉的。

但是,如果劳动者因受到工伤事故而导致身体伤害时,这个问题则需要从两个层面来加以考虑。

首先,作为侵权行为标的物的受害者,员工可以选择同时要求侵害他权益的第三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以及本应得到的工伤赔偿这两项法律责任;

其次,这两种法律责任并不会产生相互抵触的情形,只是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可能会有所不同。

人身损害赔偿将由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人承担;而工伤赔偿部分,公司与社会保障机构将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此外,依法应该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雇主单位的员工,如果因为工伤事故而遭受到人身损害,员工及其近亲都有权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索赔,要求雇主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此过程中,我们应当准确理解并运用各项法律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工伤事故能追加协同作业者责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形,出现工伤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从而获得一定的赔偿。工伤事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职业病等的情形,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该要为申请工伤认定的,以免错过申请时间。工伤事故能不能追回协同作业者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协同作业者为第三人,并且存在重大过错的,可以追究协同作业者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事故能不能以人身伤害起诉”,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事故能不能以人身伤害起诉
一键咨询
  • 160****86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4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7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8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6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3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8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8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4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5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徐州177****323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877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757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伤能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能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故意伤害罪能不能起诉
故意伤害罪,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属于刑事犯罪,会被依法检控。如果有人被故意伤害了,可以向公安报案,让公安来调查。要是公安不立案,或者对结果有异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说医院的诊断、伤情鉴定,还有目击者的证词,这些都能用来证明被告的罪行和伤害程度。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预防人身伤害,如何预防人身伤害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多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学校各部门和老师在校期间各个方面、各个时段、甚至各个场合的安全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安全事故重在预防,学校和家庭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意识,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报、广播、班会等载体,根据学生年龄和学习生活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三、要定期检查教育活动场所和安全设施,保障学生安全环境。 四、开展学生紧急救护和安全避险逃生教育,提高面临事故发生时及时应对能力。 五、学校要加强校门卫安全防卫制度,校外人员无故禁止入校,避免外部环境对校园学生的伤害。 六、学校还要设立学生心理咨询中心,针对学生情感的脆弱、不成熟及燥动,心理咨询师应适时给予帮助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的承受能力。 七、针对学生在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隐患,社会要引起高度重视,超载、超速及无证驾驶正在悄然的威胁着学生的生命,给社会和家庭造成无端的伤害。 总之,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措施,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我们要从道德伦理、技术手段、制度保障、社 会环境等多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不必要伤害事故的发生,这也是我们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故意伤害罪能起诉吗
故意伤害罪能否进行诉讼确实如此,对于受害者而言,他们有权就任何形式的人身、财产权益遭受侵犯的刑事案件或犯罪嫌疑人,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或是法院进行报案或者提出控告。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人民检察院还是人民法院,都有义务受理此类报案、控告和举报的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邻居因为私事然后对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现在被警察拘留。想了解一下什么是人身伤害和人身伤害的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人身伤害的赔偿如下:
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人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者的误工费与残疾赔偿金不得重复计算。以残疾者定残之月为界,之前由侵害人赔偿误工费,之后由侵害人赔偿残疾赔偿金。
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丧葬费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生活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至人民法院裁决前丧失了生活来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决前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承担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费;如还有其他抚养人,侵害人应承担受害人承担的相应份额。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希望上述回答能够帮到您,谢谢!
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系数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一、人身损害伤残赔偿系数标准如何计算?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对于单处伤残的,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对于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为2级—5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其他伤残等级为6级—10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 二、人身损害赔偿该怎么计算? 1、医疗费用部分 (1)医疗费:凭医疗票据或证明。 (2)后续医疗费:凭医疗机构证明。 (3)误工费:按自己的工资收入损失或当地平均职工工资收入赔偿,农村按平均可支配收赔偿。 (4)护理费:按实际发生的护理费用赔偿,但费用需要合理。 (5)交通费住宿费:以本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为治疗发生的交通、住宿费用,应当以正式发票为凭。 (6)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公务员出差规定,但现在这个规定太旧,没有合理的法定依据。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2、伤残赔偿部分 (1)伤残赔偿金:按当地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或农村纯收入,全残赔偿20年,十级伤残赔偿2年。 (2)伤残用具费:依实际发生费用。 (3)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所负担的被抚养人,按平均消费性支出,未成年人抚养至18岁,老年人计算20年,每超过60岁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算5年。但每年总和不能超过平均消费性支出值。同样需要乘上伤残比例系数,并且需要扣除其他负担该扶养义务人的义务份额。 3、如果死亡: (1)丧葬费:受诉当地平均职工月工资,计算6个月。 (2)被扶养人生活费:同伤残一栏,只是伤残比例系数为非作1即可。 (3)死亡赔偿金:同伤残一栏,只是伤残比例系数为非作1即可。 4、其他: 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也在赔偿之内;证明有精以及误工费等等,对于超市员工抢劫受伤的情况,是因为员工主动实施了违法的行为,导致自己受伤,超市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赔偿责任的,因此员工受伤的侵权责任人不是超市,员工需要自己,负担自己受伤的医疗费用,这就告诫我们在生活中一定不要有一些违法的行为,否则后果,可能是自己无力承担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故意伤害重伤身亡如何判?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故意伤害重伤身亡如何判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在提起此类诉讼时,应当向提供以下证据: a.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证据,即被告在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这就需要原告要提供自己受到了什么样的伤害、该伤害给自己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该伤害是谁造成的等证据材料。 b.原告需要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要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当然这些证据材料都必须有相关机构的盖章。 c.原告提出了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必须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的诊断书以及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材料。而且护理费与营养费也根据各地的经济状况而不同。 d.原告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应当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如果原告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具体的误工费。 e.原告要求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当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等发票,发票日期必须是在治疗期间的,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哦。 f.至于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至于被告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是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相关材料。 小结:本文通过对人身损害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希望能帮助到需要人们。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9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故意伤害重伤身亡怎么判?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故意伤害重伤身亡怎么判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全省各中级人民相关民事审判庭、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民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该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五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该司法解释,我院从四川省统计局取得了四川省2005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这些数据印发你们,并请你们收到后及时转发至基层,供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参考: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386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0 2.8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891元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 27 4. 2元 5, 2005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5, 820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纠纷 > 工伤事故能不能以人身伤害起诉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