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拆迁2024赔偿标准有哪几项

最新修订 |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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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根据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计算;周转补偿费补偿临时居住不便,按人口和居住条件发放;奖励补偿费鼓励积极配合拆迁。具体标准根据当地政府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

农村自建房拆迁2024赔偿标准有哪几项

一、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标准有哪几项

拆建单位依据相关条例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产的所有权人或者实际使用者进行的各类补偿费用。

一般而言,这些费用包括:

(1)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建费用),主要用于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具体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划分为若干档次,并根据每平方米的固定价格进行计算;

(2)周转性补偿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住户在临时居所或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期间所产生的不便,根据临时居住条件划分为若干档次,并按照被拆迁房屋内住户的人口数量按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的补偿费用,这是为了鼓励被拆迁房屋的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一部分权益,例如愿意搬迁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情形。

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个具体标准,应根据当地政府的实际状况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来制定明确的规定。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

因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大有不同。因此,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具体如下:

(一)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

(二)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

因此,对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三)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

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因此对这类合同,应因违反政策而认定为合同无效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自建房拆迁2024赔偿标准有哪几项”,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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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大变样,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拆迁补偿怎么算
[律师回复] 摘要: 为确保《怀来县城镇建设三年大变样和2008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县政府做为县城拆迁安置主体负责三年大变样实施阶段城镇建设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和安置工作。为确保《怀来县城镇建设三年大变样和2008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县政府做为县城拆迁安置主体负责三年大变样实施阶段城镇建设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和安置工作。为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张家口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结合《怀来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拆迁计划
第一条建设项目名称:怀来县城镇建设三年大变样方案确定的县城建设改造项目。
第二条拆迁范围及拆迁期限
一、拆迁范围:三年大变样方案所有涉及县城建设改造项目区域内的建筑及附属设施。
二、拆迁期限:以县城建设改造项目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为准。
第三条拆迁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进行补偿安置,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
第四条过渡方式与期限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者,一律自行过渡,过渡期不超过24个月。自订立《怀来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且拆除完毕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安置地点:原则上实行就地回迁(个别情况另行议定)。
第二章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第六条拆迁私产住宅房屋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与院落面积一半之和安置新楼或者按照拟安置新楼市场预评售价折价后进行货币补偿。房屋结构较好另给予适当结构差价补偿。【本条所指房屋为层高2.2米以上(含2.2米)、门窗完好、具备居住条件的房屋。以下涉及条目按此标准】
一、产权调换
1、拆迁平房和非单元式楼房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与院落面积一半之和或者在原建筑面积的基础上增加10平方米,做为应安置面积(两种增加面积方式被拆迁人可任选一种)。安置基础楼层为一楼。
2、拆迁单元式楼房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增加6平方米做为应安置面积,楼层按原被拆迁楼层确定。地下室按原面积增加2平方米,做为应安置面积。在应安置面积内,等面积部分互不结算差价。一般不超面积安置,因特殊情况需要超面积安置的,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计价。因户型选择原因,面积不足部分以货币补偿。超基础楼层安置的被拆迁人需另外支付楼层差价。附楼层差价调节系数表:修正所在系数层%次楼层总数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六层四层楼0+5+5-5五层楼0+10+15+10-10六层楼0+10+15+100-15
二、货币补偿平房(非单元式楼房)货币金额=应安置面积×一楼预评市场平均价+其它补偿单元式楼房货币金额=应安置面积×一楼预评市场平均价×楼层调节系数+其它补偿对于不需要进行房屋安置的被拆迁人,首先按照本方案
第六条一至二款规定确定其应安置面积,然后按照拟安置住宅房屋预评市场平均价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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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房子什么时候建房子是什么时候拆迁房子建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时候建的房算是拆迁抢建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行为基本算是拆迁抢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通常认为,征收范围确定的标志是房屋征收公告的发布。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第九条规定:“在征地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另外,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而骗取征地补偿款数额较大或巨大的,可构成诈骗罪,情节严重者可判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在征收拆迁来临时,千万不要盲目的去抢种抢建,这样不仅违法,也达不到你想要的提高补偿的目的。 但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有关职能部门管理不严、不到位的原因,导致一些没有依照法律程序建造了房屋,有关部门因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没有对其及时处理,以致该建筑被长期使用,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后的无证房屋,可能会出现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抢建的情况,这类房屋虽然属于无证房屋,但并一定就是违法建筑,不能直接认定违建不给予任何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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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除法律,从其规定。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除上述规定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四条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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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要什么条件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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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拆迁该如何补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进行新农村建设而拆迁房屋时,并不是所有无房产证的房屋都是没有补偿的,只要农村房屋符合一定条件的,如上世纪50-60年度兴建的,祖传的房屋都是有补偿的。
以下无证房屋可以获得补偿
1、20世纪5060年代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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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代相传的祖屋
4、城乡一体化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房屋规划区域。
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
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是根据我国最新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土地管理法》关于对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今年房屋拆迁有新的补偿标准,最高可达3300元平方米。
1.最新《土地管理法》二审强调土地征收补偿改革问题,农村房屋被征收之后,补偿标准会提高。  
2.最新《土地管理法》二审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不仅能够获得宅基地补偿、房屋补偿,室内装修也将会被纳入到补偿范围之内。
农村宅基地拆迁有两种补偿方式: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
首先,因为宅基地的产权不是属于个人的,而是属于村集体的,所以这部分的补偿不会直接给到农民本人,而是归集体所有。如果宅基地被征收了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应当给农民重新分配宅基地。  
其次,房屋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所以房屋的补偿归农民本人所有。不管是宅基地被征收还是遇到拆迁,村民都应该得到合理的安置,坚决不让村民流离失所,所以这一点大家可以放心。而农民朋友们最关心的应该是拆迁补偿的具体数目,这个补偿费一般是由三部分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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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费用就是说你这个房屋建筑,地基上的这种建筑物的赔偿。
然后呢,他根据你们家建筑物的不同的结构,比如说你们家是那个砖混泥土的这种结构是在700块钱到800块钱一平方进行补贴,如果你们家是混泥土的这种结构,那是在1500块钱左右,如果是钢混这种结构是在1100块钱左右一平方。
3,安家费用。就是国家对你这个房屋进行拆迁之后,他要给一年半到两年的这个安家的费用,就是这个租房子的费用,比如说你们这个地方租房子,比如说,一个月是1000块钱,那一年就是12,000,两年就是24,000,差不多就这个标准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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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赔 1、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2、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020元。 3、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020元。 4、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1、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2、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3、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4、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5、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6、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7、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8、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9、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10、大门楼每个补偿2020元。 1 1、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1 2、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1 3、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1 4、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1 5、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1 6、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1 7、坟每座补偿5000元。 1 8、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5万元。 二、农村房屋拆迁流程是怎样的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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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农村违章建筑程序是怎样的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程序: 1、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的是: (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俗称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 (3)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调查。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听证是指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农村违章建筑过程中当事人要注意的问题 1、签收。很多人认为自己不签收,这个处罚决定书对自己就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是错误的,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拒绝接收处法律文书,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当事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也可以把法律文书留在受当事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积极应对处罚决定书。如果当事人错过了听证程序,也不要紧。对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自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当事人可以在2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建议聘请律师维权。因为这是一个法律程序,非专业人士驾驭不了。 4、只有在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形:一种就是当事人不进行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过了三个月,处罚决定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另一种是当事人在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接着又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只有在这两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下才可以拆除违章建筑,言下之意就是说发现了没有经过审批或者无证的房屋后,不是说拆就拆的,而是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后才可以拆除。在实践中没有经过审批或者无证的房屋只要在两年内没有被查处,都不能轻易的认定为违章建筑,在拆迁的时候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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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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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贷款
自建房能否贷款,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申请抵押贷款的房产需要满足:1、产权明晰,无债务纠纷;2、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3、能上市进行交易;4、房龄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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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农村老房子拆迁,建新房违法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看你是不是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的具体标准如下:
1、补助对象: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3、财政补助对象限定为四类人员,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非以上四类人员,或为已脱贫的低保五保残疾人的,均不可享受财政资金补助;
4、补助标准为:修缮加固6000元,重建20000元。扩展资料:补助标准:
一、安徽:
1、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2020年度起有了较大改变,将财政补助对象限定为四类人员,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非以上四类人员,或为已脱贫的低保五保残疾人的,均不可享受财政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修缮加固6000元,重建20000元。
2、上述政府补助部分,在财政补助基础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标准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标准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
3、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二、江西:
1、我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标准、不同改造方式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分类进行补助。
2、新建房屋的补助标准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其他贫困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不得低于1.8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苏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烈士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不得低于1.45万元;低收入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1万元。
3、对于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即可安居的困难农户,不区分经济困难类型,每户补助3500元。
三、湖南:
1、实施差异化危改补助政策,将补助标准分成3000元至4万元多档,切实避免普惠制和平均主义。优先支持特困农户实施危房改造,开展重点帮扶,将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包括残疾孤儿)、低保对象、重大疾病、失独、自然灾害等特困家庭列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对象补助标准最高可达到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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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的房子要重建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以申请登记的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规定了两个前提要件:一是依法建造,对于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不能申请房屋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宅和其他房屋建设审批程序存在一定的差异。《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是申请登记房屋的土地性质应为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申请登记的房屋所利用的土地必须是经过批准的宅基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  集体土地上可以申请登记房屋的范围。《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也就是说,集体所有土地只能进行村民住宅、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其他建设都不允许。因此,本条规定可以登记的房屋分为两大类:一是村民住宅,包括农村村民在宅基地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建的房屋。二是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包括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造的房屋。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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