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工种企业没有备案怎么办
若贵司尚未对特定岗位实行相关备案,建议您将此事告知上级领导或者向对应的市场监管机构传达意见,他们将有责任和义务协助解决这一问题。
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即便贵司未能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也并不妨碍对于这些特定岗位进行认定及管理。
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列出特殊工种的具体名称,并提交申请材料。
这个流程完成之后,需经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实,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最后验证。
若审核通过,则由县级社保中心负责安排办理相关手续。
请谨记,特殊工种的工种性质及其名称并非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制定,而是来源于原来的国家劳动部或是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所做出的决定。
贵公司是否拥有特殊工种的资质,依然需要依赖员工的对应岗位通知函以及工资核准表进行鉴别,且以上文件应保证达到法律规定连续工作时长的标准。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前提是什么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前提:达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连续工龄满一定期限(这个条件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上海的规定是1992年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不含这算年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满15年);
3、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满一定年限(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并未以因工残疾为条件。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特殊工种企业没有备案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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