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保期限内,若被担保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而担保人并未直接参与其中,那么担保人无需对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尽管被担保人为非良民,然若担保人与刑事案件毫无关联,则无需对其负起任何刑事责任。
若警方无法即时联系到被担保人,担保人是否会遭受监禁呢?答案是否定的。
仅当司法程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时,担保人才有可能面临惩处。
实际上,只有在实实在在发生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之后,担保人才可能受到相应的约束。
例如,擅自隐藏或转移资金,抑或是采取其他方式阻挠执行程序等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如担保人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他们便可能无法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这些情形并不存在,同时又满足了拘留的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判处担保人拘留处罚。
总而言之,担保人实际所要承担的连带责任是有所限制的。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被担保人不还款担保人怎么处理
被担保人不还款的担保人就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替被担保人偿还债务,不过偿还了债务之后,担保人可以向被担保人追偿。
不过需要注意的时,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则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绝替被担保人还款。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又犯了法担保人要负什么责任”,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