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次手术没有提前申请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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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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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企业持续回避并不妥善处理工伤问题,雇员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均可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后,若企业仍拒绝支付赔偿,雇员有权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诉。这是保障雇员权益的重要机制,确保他们在遭受工伤时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和正义。
工伤二次手术没有提前申请怎么办

一、工伤二次手术没有提前申请怎么办

若企业对于工伤问题一直予以回避不予妥善处理,雇员有权自行向有关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依照现行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员工及直系亲属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均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在获得工伤认定书之后,若企业仍旧拒绝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雇员便可依法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诉申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有停工留薪期

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有停工留薪期的。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二次手术没有提前申请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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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等把病治疗以后,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反映,你工伤期间,公司如果有为你缴纳工伤、医疗保险,,你在工伤复发以后,可以享受其相关的工伤、医疗的待遇的;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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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用A4纸复印一份)。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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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提取金额先不填写、离退休的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本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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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提取申请书,因种种原因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2,准备以下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若未封存。6,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注、申请人提取申请书,携带原件,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姓名、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4,用A4纸复印一份),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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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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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手术,第二次手术,还要再做手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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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二次手术有误工费吗
车祸二次手术有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与二次手术的误工费之间又存在一定交叉。这部分交叉所应获赔的损失在伤残赔偿金中已经得到体现,故在二次手术误工费中应该作相应扣减。如果不扣减这部分内容,将有违保险法的公平原则,有重复赔偿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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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手术误工费能否支持?
二次手术误工费是可以支持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二次住院期间的误工损失是在受害人有劳动能力或存在部分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因住院治疗而无法劳动造成的损失。但是原告主张误工费的,在计算金额的时候应该用伤残补助金扣除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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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手术的伤残签定,二次手术后多久能做病人的
[律师回复] 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需要在伤情稳定之后,也就是二次手术之后需要稳定才能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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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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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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