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良资产处置后果是什么
在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了债务追偿以及资产处置方案两大层面。
关于债务追偿部分,主要涵盖了主债权、从债权以及其他依法应负有债务责任的责任人这三个方面。
其中,主债权特指依照法律规定,债权方有权向借款人主张的权利,具体包括原债权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时未得以偿还的所有贷款本金及其利率,还有我们接手处理后孳生的收益。
此外,其他依法应承担债务责任的责任人还可能涉及到股东或者投资人、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二、不良资产处置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不良资产的处置的一般经过如下程序:
一、确定拟处置标的、处置公示。
二、进行尽职调查。
三、谈判:一般情况下,评估结果出来后资产管理公司再与投资者拟定交易价格及交易结构。但常常是,边评估边谈判。
四、报批:处置不良资产需要资产管理公司项目组撰写处置方案进行报批。有的项目办事处有权批复,不良资产损失大的还需要报总公司批复。
五、拍卖:不良资产进行批复后选拍卖行,拍卖行再刊登拍卖公告并组织拍卖。
六、签约付款:协议版本由资产管理公司提供。
七、债权交接、债权转让公告。付清款项后,资产管理公司将移交不良资产借款合同、不良资产催收通知、不良资产抵押权证的资料,并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债权已转让不良资产,让债务人、担保人向购买方履行还款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良资产处置后果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