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不过户出事故现车主承担不起原车主需要赔钱吗

最新修订 | 2024-05-20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若二手车未过户就发生事故,且现车主无力承担责任,原车主通常不需支付赔偿金。因为车辆已交付但未过户,原车主已失去对车辆的控制权和收益权。事故责任应由现车主承担,原车主无义务赔偿。
二手车不过户出事故现车主承担不起原车主需要赔钱吗

一、二手车不过户出事故现车主承担不起原车主需要赔钱吗

若涉事车辆尚未实现过户过程而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导致了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且此种法律责任应归咎于涉案机动车本身,那么,在这类情况下,侵权行为的补偿和赔偿责任便应当由所涉及到的车主(即受让者)承担。

这是因为,车辆所有权已经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完成了交付手续,原车主已不再具备对该车辆的运营权进行控制的资格,并且无法从中获取任何盈利性收益。

因此,原车主对于机动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并无权利或义务去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二手车不过户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

二手车不过户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买卖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合法的,就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二手车买卖协议就是有效的:

1.签订协议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2.签订协议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协议符合公序良俗

5.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但是,只签订协议不过户对双方来说仍然存在法律风险。因为车子不过户,并未履行完物权的公示效果,后期容易发生纠纷,对双方都不利。

二手车不过户的法律风险:

1.对原车主来说

车辆是交通工具,其安全性和流动性特点,决定了车辆往往会发生一些问题,比如违章或者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交警第一时间找的还是原车主。虽然原车主可以通过举证(拿出签订的协议)规避法律责任,但是风险还是有的。因为通常来说,当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顺序是保险,驾驶人,车主。

2.对新车主来说

买车后自己一直在使用,虽然从合同上看是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但是车辆的物权公示未履行完。

这样就会导致卖主完全可以重新再卖给别人,假如又去车管所过了户,那么后买者就可以完全拥有车辆的所有权。对买主来说,随时面临退回车辆的可能。

因此,建议及早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

机动车过户所需要的相关手续: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

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机动车过户的简要流程:

1、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旧车市场由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2、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3、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二手车不过户出事故现车主承担不起原车主需要赔钱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二手车不过户出事故现车主承担不起原车主需要赔钱吗
一键咨询
  • 173****21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0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7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4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8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8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4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3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1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4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2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5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二手车没过户联系不到原车主怎么办
若二手车未完成过户且无法联系原车主,新车主可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停车许可,停止使用车辆以避免被暂扣或无法年检。寻找原车主完成过户手续是最佳选择。未过户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不赔偿,且可能面临罚款。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原房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么?
[律师回复] 案情简介: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2014年5月,顾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后不久发现卫生间下水管道经常堵塞,原来前任业主在装修时为了扩大房间面积,擅自改变了卫生间内管道的铺设线路,必须重新铺设管道才能彻底解决问题。顾某要求前任业主A赔偿重新铺设管道的费用,A却一口咬定顾某在看房时没有提出意见,表明他已经默认接受了现实,并拒绝赔偿,顾某遂诉至蚌埠市蚌山区人民。判决:原房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认为,卫生间管道铺设线路属于装修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顾某无法通过肉眼直接察觉,因此对于损失的发生,顾某没有过错。而A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卫生间管道线路,后作为房屋出售人,在明知卫生间下水管道不通畅的情况下,没有明确告知顾某,已经构成故意隐瞒,故判决A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说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应当对出卖物的质量、品质和效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的质量瑕疵,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出卖人已如实告知房屋质量瑕疵或有证据证明购房人明知该瑕疵的则无需承担。当然,若购房者发现房屋具有重大质量问题,影响居住者人身安全的,出卖人的行为则构成根本性违约,房屋买受人可依《合同法》行使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律师提醒:房屋的隐蔽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应由出卖人还是开发商承担,要根据隐蔽质量瑕疵的形成原因进行具体分析。若瑕疵并非房屋本身所固有,而是由于出卖人在装修、使用的过程中产生,购房人对此也不知情,则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反之,如果该隐蔽质量瑕疵是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购房人可向房屋的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2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原房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么?
[律师回复] 案情简介: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2014年5月,顾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后不久发现卫生间下水管道经常堵塞,原来前任业主在装修时为了扩大房间面积,擅自改变了卫生间内管道的铺设线路,必须重新铺设管道才能彻底解决问题。顾某要求前任业主A赔偿重新铺设管道的费用,A却一口咬定顾某在看房时没有提出意见,表明他已经默认接受了现实,并拒绝赔偿,顾某遂诉至蚌埠市蚌山区人民。判决:原房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认为,卫生间管道铺设线路属于装修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顾某无法通过肉眼直接察觉,因此对于损失的发生,顾某没有过错。而A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卫生间管道线路,后作为房屋出售人,在明知卫生间下水管道不通畅的情况下,没有明确告知顾某,已经构成故意隐瞒,故判决A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说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应当对出卖物的质量、品质和效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的质量瑕疵,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出卖人已如实告知房屋质量瑕疵或有证据证明购房人明知该瑕疵的则无需承担。当然,若购房者发现房屋具有重大质量问题,影响居住者人身安全的,出卖人的行为则构成根本性违约,房屋买受人可依《合同法》行使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律师提醒:房屋的隐蔽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应由出卖人还是开发商承担,要根据隐蔽质量瑕疵的形成原因进行具体分析。若瑕疵并非房屋本身所固有,而是由于出卖人在装修、使用的过程中产生,购房人对此也不知情,则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反之,如果该隐蔽质量瑕疵是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购房人可向房屋的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原房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么?
[律师回复] 案情简介: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2014年5月,顾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后不久发现卫生间下水管道经常堵塞,原来前任业主在装修时为了扩大房间面积,擅自改变了卫生间内管道的铺设线路,必须重新铺设管道才能彻底解决问题。顾某要求前任业主A赔偿重新铺设管道的费用,A却一口咬定顾某在看房时没有提出意见,表明他已经默认接受了现实,并拒绝赔偿,顾某遂诉至蚌埠市蚌山区人民。判决:原房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认为,卫生间管道铺设线路属于装修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顾某无法通过肉眼直接察觉,因此对于损失的发生,顾某没有过错。而A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卫生间管道线路,后作为房屋出售人,在明知卫生间下水管道不通畅的情况下,没有明确告知顾某,已经构成故意隐瞒,故判决A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说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应当对出卖物的质量、品质和效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的质量瑕疵,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出卖人已如实告知房屋质量瑕疵或有证据证明购房人明知该瑕疵的则无需承担。当然,若购房者发现房屋具有重大质量问题,影响居住者人身安全的,出卖人的行为则构成根本性违约,房屋买受人可依《合同法》行使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律师提醒:房屋的隐蔽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应由出卖人还是开发商承担,要根据隐蔽质量瑕疵的形成原因进行具体分析。若瑕疵并非房屋本身所固有,而是由于出卖人在装修、使用的过程中产生,购房人对此也不知情,则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反之,如果该隐蔽质量瑕疵是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购房人可向房屋的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还没过户的二手车找不到原车主怎么年审?
可以代办人的身份办理。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所需资料:外地车管所开的异地年审委托函,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0w+浏览
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原则是?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十种: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这种责任方式主要适用于正在进行中的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这种责任方式适用于妨碍他人行使权利的场合,不需要权利人的权利受到实际的侵害。
3、消除危险行为人的侵害行为虽未造成他人财产、人身的实际损害,但是有造成损害的现实危险时,权利人可以要求行为人采取措施排除危险。
4、返还财产当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他人可以要求行为人返还财产。但是这时要求该财产尚存在,如果该财产已经灭失,则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5、恢复原状这种民事责任适用于财产遭到他人的损害,但是尚有恢复到原来状况的可能的情况。一般而言,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应尽量恢复原状,只有难以恢复原状的,才对损失进行赔偿。
6、修理、重作、更换这种责任形式一般适用于一些合同关系。如一方根据买卖合同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则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适用范围最广的一种责任形式。它不仅适用于侵犯财产权的场合,也适用于侵犯人身权的场合,如精神损害的赔偿。
8、支付违约金这种责任形式仅适用于合同。如果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了违约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如一方违约,就应当向如一方支付约定或法定的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这种责任形式仅适用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遭受侵害的情形。
10、赔礼道歉这种责任形式也只适用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遭受侵害的情形。
这十种民事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在适用时应当注意区分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根据责任形式的不同适用范围,正确选择责任承担的形式区分违法行为的不同情节,根据责任形式之间的内在逻辑,正确的合并适用责任形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二手车买卖找不到原车主交强险怎么过户
这种情况下是无法办理交强险的过户的,办理交强险过户之前需要先到车管所办理车辆的过户登记,在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时必须提供原车主的行驶证,身份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找不到原车主,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二手房发现玻璃碎了原业主负责吗
按照一般法律规定,房屋交付后出现的问题应由购房者负责。但如果售房者能证明玻璃在交付前已损坏,责任则归售房者。所以,如果证实玻璃破损发生在原业主使用期间,维修费用应由原业主承担。这体现了法律对于责任归属的明确划分,确保了双方权益的公平处理。在购房过程中,双方应明确责任界限,避免因责任不清而产生纠纷。同时,购房者也应仔细检查房屋状况,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起诉离婚,是原告承担还是被告承担,费用是原告承担还是被
[律师回复]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2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后车辆过户原车主是否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现实中,很多机动车的买卖不办理过户手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是否承担责任存在争议。的判决有时也会出现不同的结果。 鉴于机动车是一种有相当危险性的运输工具,对其交易行为必须加以严格限制,才能更好地保护机动车所有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机动车变更登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可见,机动车买卖是要式法律行为,过户手续是机动车交易的生效要件。 200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明确指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基于上述司法解释,对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应受其规定的调整。也就是说,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意味着不承担任何责任,车辆买卖未过户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二手车过户原车牌
车牌是不能过户的。车辆可以办理过户,只要双方携带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户需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即可,但是车牌号不能办理过户业务。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二手车不过户出事故现车主承担不起原车主需要赔钱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