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应该注意哪几个重点

最新修订 | 2024-05-20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房屋租赁协议应明确双方信息、房屋详情、所有权及授权、租赁用途、期限、房租及支付方式、维修责任、房屋变动、转租事宜及违约处罚。协议内容可经双方友好协商变更,确保双方权益。
租房合同应该注意哪几个重点

一、租房合同应该注意哪几个重点

关于房屋租赁协议应包括的诸多事项如下所述:

首先,需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其次,关于所租赁房屋的详细情况,例如地址、建筑面积、内部装修、基础设施与配套设备等方面,均需在协议中有明确的说明;

此外,对于房屋的所有权以及所有者的身份,及其是否获得了房屋所有者的授权来租赁此房屋,也应在协议中予以明确陈述。

第三点则涉及到租赁用途,需要在协议中予以明确阐明。

租赁期限同样是必须明确的重要条款之一,对此应当在协议中作出明确规定。

至于房租及其支付方式,这是租赁双方共同商定的结果,在租赁期间内,出租方不得擅自调整房租价格。

接下来,关于房屋维修责任的归属问题,由于出租方通常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其代理人,因此维修房屋的责任自然落在出租方身上。

再者,关于房屋状况的变动,承租方应当妥善保管房屋及各类设施,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扩建或增添任何物品。

最后,关于合同中的转租事宜,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转租。

在签订协议时,双方都应当预见到可能出现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协议中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另外,若在租赁过程中,出租方和承租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内容,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对原有的合同进行适当的变更。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租房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租房合同应注意以下事项:

1、承租的房屋是否是合法建筑,是否是合法出租;2、承租房屋的使用面积、价格和要求;3、租赁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房合同应该注意哪几个重点”,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0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租房合同应该注意哪几个重点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2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0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4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7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3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6****77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4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7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2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3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6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租房应该注意什么?
租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可以说是多种多样的,而在解决纠纷的时候,可供当事人选择的途径也比较多,就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选择不同的解决方式,那么对应的解决部门也是不同。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你好,我准备在国内公司附近租一间房子,我想了解一下租房合同重点是什么?需要注意些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需注意以下几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转租行为会影响出租人的权益,一般不允许。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应商定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简单来说:
1. 出租人和承租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承租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外地人还必须持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
2.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如水、电、煤气、电话等使用情况,以免交费时产生纠纷。
3. 租赁用途。即承租人租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
4. 租赁期限。明确租赁期限的法律意义再于:
(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的规定,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
(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办理名手续。
5. 租金、即租赁价格。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 修缮责任。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 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
7. 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合同: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2)因不可以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除此之外,还要签订转租和违约责任的规定。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4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今年出去打工在临沂租房,想问一下和房东签合同,临沂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有哪些特别要注意的?
[律师回复]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协议,以资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点: 面积: 附属物:
二、租赁期限: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 元,按 月付一次,先付后住,其中第一次付款 元,在 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 元,在 之前付清,依次类推。
四、租房押金: 元,到期结算后归还。
五、违约责任:自合同签订后既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发生违背情况,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 元,并按实结算房租。
六、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设施,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好有关租赁手续。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否则按价赔偿,
2、水电、闭路,宽带、电话及卫生费由使用人(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供非法用途,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并承担违约责任。
4、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作违约。
6、乙方如不按时交付租金、水电费、电话费等应付费用,甲方有权单位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7、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8、合同签字生效,视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佣金,日后双方发生变故,中介佣金不作退回。
9、电 度,水 度,煤气 立方。
10、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大学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朋友是在同一社团的他最近因为公司的资产出现了问题,想问问重大资产重组 关注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的实质在于对企业边界进行调整。从理论上说, 企业存在着一个最优规模问题。当企业规模太大,导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应当剥离出部分亏损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业务;当企业规模太小、业务较单
一,导致风险较大,此时就应当通过收购、兼并适时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开展多种经营,以降低整体风险。
  从会计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
 符合下列三种条件的任意一种都属于重大的资产重组:
  第
一,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的总额占上市公司Recently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达50%以上;
  第
二,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净额(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占上市公司Recently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达50%以上;
  第
三,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在Recently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Recently一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50%以上。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人民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租房时应该注意什么?
1、仔细辨别房东真伪在租房时,首先应该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2、规避租房合同陷阱在签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权利义务分清3、租金是月付、季付租房者不要一次性交付大笔的年租或半年租,而应选择季付、月付租金。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时要重点注意的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时应该重点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方面:
一、注意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情况
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情况时,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因为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如果无法确定该权属资料是否真实,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此外,还应注意以下的小问题:
1、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二手房权利人。
2、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
4、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应当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共有二手房,应当有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二、注意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是否受限制
这种情况下,有以下三点需要注意:
1、交易的房屋,有没有受到司法机关或者的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的限制交易情形。
2、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则要看无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买卖的证明。
3、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1)共有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2)已经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三、注意审查该二手房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
(一)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有以下情况的二手房,不得上市交易:
1、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产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禁止买卖: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5、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6、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四、注意二手房的使用功能是否完整
在这个问题上,购房者主要是考虑该二手房是否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对此,购房人应要求产权人或售房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可以要求产权人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房子应该重点考虑哪些因素?
1、楼盘的地段。2、小区的内部配套环境。3、小区的周边配套。4、小区的物业管理。5、房子的基本情况。六、楼栋的选择。七、楼层的选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购房合同写了什么需要重点注意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房合同需要重点注意的
首先,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如果你觉得自己也看不出什么问题,建议可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三,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最后,对于补充协议,也一定不能掉以轻心。因为购房人的个人情况千差万别,所以难免会有一些没有写入格式化合同的内容。购房人还可以对其在购房中就开发商承诺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附在《合同》里,成为《合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比如,因为购房人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取得贷款的约定。因为很多人买房都会按揭贷款,在付款方式的附件中,开发商往往写明,“如买受人不能获得银行的按揭贷款,买受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几日内付清余额”。
所以如果购房人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就有可能承担不能按期付款的责任,所以有必要在这里与开发商协商一下,千万不能忽略这句话。
再比如关于物业的约定。因为实践中,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之间产生的纠纷很多,因此,购房人为保证其入住后权益的维护,也可在《补充协议》中约定物业的有关情况。
购房合同写了什么需要重点注意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房合同需要重点注意的
首先,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如果你觉得自己也看不出什么问题,建议可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三,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最后,对于补充协议,也一定不能掉以轻心。因为购房人的个人情况千差万别,所以难免会有一些没有写入格式化合同的内容。购房人还可以对其在购房中就开发商承诺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附在《合同》里,成为《合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比如,因为购房人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取得贷款的约定。因为很多人买房都会按揭贷款,在付款方式的附件中,开发商往往写明,“如买受人不能获得银行的按揭贷款,买受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几日内付清余额”。
所以如果购房人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就有可能承担不能按期付款的责任,所以有必要在这里与开发商协商一下,千万不能忽略这句话。
再比如关于物业的约定。因为实践中,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之间产生的纠纷很多,因此,购房人为保证其入住后权益的维护,也可在《补充协议》中约定物业的有关情况。
购房合同写了什么需要重点注意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房合同需要重点注意的
首先,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如果你觉得自己也看不出什么问题,建议可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三,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最后,对于补充协议,也一定不能掉以轻心。因为购房人的个人情况千差万别,所以难免会有一些没有写入格式化合同的内容。购房人还可以对其在购房中就开发商承诺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附在《合同》里,成为《合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比如,因为购房人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取得贷款的约定。因为很多人买房都会按揭贷款,在付款方式的附件中,开发商往往写明,“如买受人不能获得银行的按揭贷款,买受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几日内付清余额”。
所以如果购房人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就有可能承担不能按期付款的责任,所以有必要在这里与开发商协商一下,千万不能忽略这句话。
再比如关于物业的约定。因为实践中,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之间产生的纠纷很多,因此,购房人为保证其入住后权益的维护,也可在《补充协议》中约定物业的有关情况。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租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先搞清楚出租人是否属于房屋所有者,避免从二房东手上租赁房屋,减少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2、对房屋的相关设施作出检查,注意安全问题,不能一味只图租金便宜,为日后安全埋下隐患。3、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需要对合同内容作出全面了解,明确彼此的责任。4、若需要交付押金,则需要先讲清楚,押金的退还条件、扣除条件等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时需要重点注意的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手房买卖时需要重点注意的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时应该重点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方面:
一、注意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情况
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情况时,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因为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如果无法确定该权属资料是否真实,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此外,还应注意以下的小问题:
1、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二手房权利人。
2、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
4、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应当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共有二手房,应当有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二、注意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是否受限制
这种情况下,有以下三点需要注意:
1、交易的房屋,有没有受到司法机关或者的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的限制交易情形。
2、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则要看无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买卖的证明。
3、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1)共有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2)已经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三、注意审查该二手房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
(一)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有以下情况的二手房,不得上市交易:
1、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产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禁止买卖: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5、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6、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四、注意二手房的使用功能是否完整
在这个问题上,购房者主要是考虑该二手房是否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对此,购房人应要求产权人或售房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可以要求产权人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4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认定有哪三点重要要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要素, 第一是时间,规定需要当事人发生事故后一年以内,由当事人本人或亲属,亦或是单位申报工伤认定缉户光鞠叱角癸携含毛。 第二是证据,需要当事人的病例等证明。当事人和单位的备案的劳动合同等。《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手房买卖时应该重点注意的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时应该重点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方面:
一、注意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情况
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情况时,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因为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如果无法确定该权属资料是否真实,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此外,还应注意以下的小问题:
1、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二手房权利人。
2、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
4、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应当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共有二手房,应当有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二、注意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是否受限制
这种情况下,有以下三点需要注意:
1、交易的房屋,有没有受到司法机关或者的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的限制交易情形。
2、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则要看无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买卖的证明。
3、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1)共有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2)已经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三、注意审查该二手房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
(一)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有以下情况的二手房,不得上市交易:
1、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产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禁止买卖: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5、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6、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四、注意二手房的使用功能是否完整
在这个问题上,购房者主要是考虑该二手房是否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对此,购房人应要求产权人或售房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可以要求产权人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钱后补借条应重点应当关注哪些问题?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借钱后补借条应重点应当关注哪些问题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租房合同签了,要重新租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租房时如果你已经看到满意的房子,这时打算跟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你要叫房东拿房产证原件给你看,然后要他复印一份给你。 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2、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 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3、还需注意一点,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如果可以的话,签合同时要让房东亲自来签,不是不行的话,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谢谢支持!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事项如有变更,以收到书面通告为准,否则一直有效。房屋具体地址等”这样会比较保险一点的。 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4、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这样差不多就可以。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4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租房合同应该注意哪几个重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