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只有收据能退吗

最新修订 |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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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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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退还定金需满足条件:合约履行、因特殊情况合同未签、卖方违约等。双方均无过错时,定金可抵扣或退回;卖方违约则双倍退还。其他违约或责任方导致的交易中止,定金通常不退。
购房定金只有收据能退吗

一、购房定金只有收据能退吗

诚然可以,但须满足以下前提方可退还:首先,若双方皆遵守了合约约定并已实际履行,则定金应当抵扣为相应的价款或予以全额退回;其次,若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合同,或者在协商过程中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未能达成共识以致无法顺利签署,且此种情况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那么定金便可被退还;再者,如果是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也可以得到双倍的退还;然而,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他情况下的定金都将不予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买房交定金只有收据可以退吗?

可以,但是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就可以退:

1、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

2、因特殊情况导致不能签定合同的,或者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

3、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其余情况定金均不可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定金只有收据能退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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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收据购房定金能退吗
购房时,定金在以下情况下可退还:1)因不可抗力或卖方违约导致交易中止;2)买方无过错。若买方违约则定金不退。确保遵循契约,以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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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买了一套房子只有购房认购书和收款收据
[律师回复]
一、第一套房卖掉再买算不算二套房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二套房的认定方法主要有:
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房。
2、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如果其中有人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您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视为第二套房。
3、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即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房。但是如果以前申请的是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将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4、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即对于曾有过购置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其是否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置住房的,都将视为第二套房。
二、不属于二套房的情形
以产权登记为准。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五城区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五城区内向其出售住房。
购买二手房,收据没有收据,只有合同,买家能不能
[律师回复] 这多出来的继承税费继承人是不会承担的,你只能多做贡献给国家了。 第二个方案是非阳光的,必须有 第三人在场做见者签字捺手印确认,卖方签字捺手印。然后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亲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给买方,缴纳交易税费,那么这个钱都拿不回来。所以要完成房产的过户,有两个方案, 第一,换发房产证给买方后,需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一个房屋全权委托公证给买方才能过户,购房款需从银行打款到卖方个人账户,原房主只出具了收据,当事人已经逝世,因为该房产交易没有签订购房合同,然后再与你签订购房合同,如果没有这个交易的见证人出面作证该笔钱涉及其所继承房产,事实以书面为准,这其实只是一个收款凭证而已:找到公证处做一个将房屋全权委托给你的公证书:需由该房产的 第一继承人继承房产,留取打款回执作为付款凭证,如果是给付的现金这个购房交易根本就没有交易完成,购买二手房必须签订购房合同,如果房主不能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整个交易才算完成。该套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房产以登记为准,所以该套房主去世后,其房主的第一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套房产,且继承后可以拒绝过户给你,再进行交易过户手续办理,收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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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购房定金收据可以退吗
订金退还须满足三项条件:1)双方如约履行义务,订金可部分或全部退回;2)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签约,且无责任方,订金可退;3)卖方违约导致交易终止,订金全退并双倍赔偿。其他情况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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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买商铺没有合同只有收据能退吗?
[律师回复]
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订成立后双方均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未经协商一致不能单方解除或变更。
其次,合同法对合同解除有明确的规定,具体为: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对于订房合同,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如果在签订合同直至法庭一审辩论终结前,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合同无效,从对方取得的财产应当相互返还。第四,根据最高人民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如果商品房订购合同条款不具备合同主要条款的,并且因此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归责于一方的,应当返还收取的购房或订房款,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参见住建部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第五、在订购合同中,如果出卖方在格式合同中具有排除一方主要权利或者加重一方合同义务、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未经明确特别说明的,该条款无效。合同也可能因此无法签订或者履行,依法也应当返还订房或购房款。第六、说明一下,订房合同可能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一样的。订房合同一般来说是我们通常称的“认购合同”或“认购书”,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前期预约合同。当然,如果签订“认购合同”或“认购书”时开发商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且合同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那么该“认购合同”或“认购书”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属性,要解除可能就比较困难了。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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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二手房但是没有收据,只有购房合同能过户吗
[律师回复] 这多出来的继承税费继承人是不会承担的,你只能多做贡献给国家了。 第二个方案是非阳光的,必须有 第三人在场做见者签字捺手印确认,卖方签字捺手印。然后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亲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给买方,缴纳交易税费,那么这个钱都拿不回来。所以要完成房产的过户,有两个方案, 第一,换发房产证给买方后,需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一个房屋全权委托公证给买方才能过户,购房款需从银行打款到卖方个人账户,原房主只出具了收据,当事人已经逝世,因为该房产交易没有签订购房合同,然后再与你签订购房合同,如果没有这个交易的见证人出面作证该笔钱涉及其所继承房产,事实以书面为准,这其实只是一个收款凭证而已:找到公证处做一个将房屋全权委托给你的公证书:需由该房产的 第一继承人继承房产,留取打款回执作为付款凭证,如果是给付的现金这个购房交易根本就没有交易完成,购买二手房必须签订购房合同,如果房主不能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整个交易才算完成。该套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房产以登记为准,所以该套房主去世后,其房主的第一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套房产,且继承后可以拒绝过户给你,再进行交易过户手续办理,收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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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只有收据可以吗
未签署购房合同的订金退还规则依据协议内容而定。若协议无明确规定,通常可协商退还;因一方导致合同无法签订,遵循定金罚则;开发商责任导致交易失败,买方有权索还订金并可能需支付违约金;买方个人原因且无开发商隐瞒,订金可能单方面退还但需承担违约费用;合同重大分歧致签约不成,经销商须全额退还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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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房子时,只有收据,没购合同,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如果有预售证的房子的还不能签合同的,应该是在建工程抵押,若开发公司没有在收定金时告之你你可要求退房,还可要求其赔偿!买房签定金合同注意7点:
一、核验主合同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
首先应注意审查主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其次确认定金合同的主体是否与房屋买卖合同一致,判断卖方身份信息可检查身份证等相关信息。第三了解产权情况,通过房产证等相关信息,弄清楚房屋相关权利是否真实,了解房屋是否有共有人及债务、抵押等情况。
二、基本信息要齐全在定金合同中房屋的基本信息要标注清晰:如房屋地理位置、房屋交易价格、是否含装修、是否含车位、车位价格等具体内容。
三、款项性质要写清“定金”和“订金”、“诚意金”、“认购金”具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的时候需要仔细检查合同中的字样,否则发生纠纷很有可能由于无法判定款项的性质而被视为无效。
四、落实到纸面上签定金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空口无凭”,任何口头承诺都不足以作为证据。只有将交易双方的约定都落实到书面上才能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
五、明确交付期限和方式由于一般情况下交易双方的约定都落实到书面上,因此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应明确一个具体的时间点来保障买方准时交定金,另外也应该约定支付定金的方式,例如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网络转账等。
六、定金数额要明确定金收多少一般由买卖双方协商,但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或者过低,都有可能会引起纠纷。
七、约定合同解除条款虽然定金合同不等于买卖合同,但同样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如悔约责任、违约金款项等。以免造成由于条款不明导致签订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难的情况发生。
商铺购物没签合同只有收据,能退款吗
[律师回复]
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订成立后双方均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未经协商一致不能单方解除或变更。
其次,合同法对合同解除有明确的规定,具体为: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对于订房合同,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如果在签订合同直至法庭一审辩论终结前,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合同无效,从对方取得的财产应当相互返还。第四,根据最高人民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如果商品房订购合同条款不具备合同主要条款的,并且因此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归责于一方的,应当返还收取的购房或订房款,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参见住建部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第五、在订购合同中,如果出卖方在格式合同中具有排除一方主要权利或者加重一方合同义务、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未经明确特别说明的,该条款无效。合同也可能因此无法签订或者履行,依法也应当返还订房或购房款。第六、说明一下,订房合同可能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一样的。订房合同一般来说是我们通常称的“认购合同”或“认购书”,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前期预约合同。当然,如果签订“认购合同”或“认购书”时开发商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且合同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那么该“认购合同”或“认购书”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属性,要解除可能就比较困难了。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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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收据能退吗
在法律框架内,符合退还定金条件包括:双方按约履约时定金转为房款或退回;非双方原因导致无法签约时定金可退;卖方违约致交易终止,买方可要求双倍退还定金。其余情况,定金一般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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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房子时,只有收据,没购合同,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如果有预售证的房子的还不能签合同的,应该是在建工程抵押,若开发公司没有在收定金时告之你你可要求退房,还可要求其赔偿!买房签定金合同注意7点:
一、核验主合同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
首先应注意审查主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其次确认定金合同的主体是否与房屋买卖合同一致,判断卖方身份信息可检查身份证等相关信息。第三了解产权情况,通过房产证等相关信息,弄清楚房屋相关权利是否真实,了解房屋是否有共有人及债务、抵押等情况。
二、基本信息要齐全在定金合同中房屋的基本信息要标注清晰:如房屋地理位置、房屋交易价格、是否含装修、是否含车位、车位价格等具体内容。
三、款项性质要写清“定金”和“订金”、“诚意金”、“认购金”具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的时候需要仔细检查合同中的字样,否则发生纠纷很有可能由于无法判定款项的性质而被视为无效。
四、落实到纸面上签定金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空口无凭”,任何口头承诺都不足以作为证据。只有将交易双方的约定都落实到书面上才能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
五、明确交付期限和方式由于一般情况下交易双方的约定都落实到书面上,因此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应明确一个具体的时间点来保障买方准时交定金,另外也应该约定支付定金的方式,例如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网络转账等。
六、定金数额要明确定金收多少一般由买卖双方协商,但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或者过低,都有可能会引起纠纷。
七、约定合同解除条款虽然定金合同不等于买卖合同,但同样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如悔约责任、违约金款项等。以免造成由于条款不明导致签订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难的情况发生。
如何从开发商处退掉认购金,只有收据
[律师回复] 在现实的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通常都会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之前,由购房人先行认购,签订认购书,由认购人支付定金,并约定在一定的时间内签订预售合同。在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通常未办理预售许可证。
在一定时期内,司法部门通常认为认购书违法房地产销售管理有关强制性规定,故是无效的。但是,现阶段房产价格波动比较大,有些开发商常会借此将房产另售他人,获取更多利益,这对认购人相当不利。现在司法部门多认为认购书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五条对签订预售合同前的认购行为进行了规定,对认购书予以了认可,也就是认可了认购书的效力。因此,开发商或者认购人不得以开发商未办理预售许可证为由,请求确认认购书无效。
1、认购人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签订预售合同。但有的法院对此不支持,认为法律不能强制平等主体的当事人订立合同。
2、在房价波动不大时,认购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3、在房价上涨明显时,认购人除可要求适用定金罚则以外,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差价损失。如广州法院对住宅的减价损失按差价的20计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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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收据怎么退
若您决定放弃已缴纳的购房定金,以下途径或可助您顺利完成这一操作:首先,您须仔细研究与此次交易有关的定金协议内容,以便明确在何种情况下才能退还定金;其次,尝试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积极沟通,表达您内心真实的想法及观点;再者,考虑请求所在社区的相关机构进行调解,该机构可能是地方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管理委员会等;最后,如果以上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律师的协助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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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时,只有收据,没购合同,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1.核验主合同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2.基本信息要齐全在定金合同中房屋的基本信息要标注清晰:如房屋地理位置、房屋交易价格、是否含装修、是否含车位、车位价格等具体内容。
3.款项性质要写清“定金”和“订金”、“诚意金”、“认购金”具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的时候需要仔细检查合同中的字样,否则发生纠纷很有可能由于无法判定款项的性质而被视为无效。
4.落实到纸面上签定金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空口无凭”,任何口头承诺都不足以作为证据。只有将交易双方的约定都落实到书面上才能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
5.明确交付期限和方式由于一般情况下交易双方的约定都落实到书面上,因此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应明确一个具体的时间点来保障买方准时交定金,另外也应该约定支付定金的方式,例如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网络转账等。
6.定金数额要明确定金收多少一般由买卖双方协商,但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或者过低,都有可能会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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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我儿子看上了北三环的一套别墅,我就给他买了下来,分三次交了房款,每次都是给我交款收据,房屋合同还没签呢,下个月儿子就要结婚了,儿媳妇那边要求儿子要有一套他的房子,我这买的别墅没签合同,购房无购房合同只有交款收据和购房协议书,法律上属于我儿子的吗,有点头大啊。
[律师回复] 属于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应与购房者订立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应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自己的房产值多少钱 以当地商品房房价为参照物,了解自己的房产值多少钱;若自己不明白,可以找内行的朋友咨询,附近交易的案例比较,或者找评估公司评估; 看拆迁开发商的手续 对自己的产权手续、房产价值等有数之后,若收到拆迁通知,马上咨询了解拆迁开发商的法定资质,是否有拆迁许可资质等,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若没有的话(好多是借用的)拆迁开发商的主体就有问题,属于违法拆迁;目前好多地方的居委会(村委会)、乡镇政府、甚至县市政府,都是在没有拆迁许可的情况下拆迁的,事后找一个拆迁公司顶顶名;
请问如要购买小产权房,没有购房发票只有收据,这对吗
[律师回复]
1、集体建设用地用二商品房开发目前处于限制事管制阶段,国家尚未出台相应规定,关于“小产权房”的合法化尚地定论,因此购买“小产权房”尚存在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2、购买“小产权房”时,一定要注意审核出售房屋的合法手续,要求出卖人出示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向建委验证核实,否则不能购买。实践中,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小产权房”,通常为违法建筑 ,很有可能会被。
  
3、即使是购买合法建造的“小产权房”,也存在以下风险:
  
(1)不能取得产权证,合同双方仅存在债权。房子建成后,尽管出卖人有处分权,但对于买受人来说,因其未备案,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所以双方未发生物权变动。
  
(2)“小产权房”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不能办理转移登记。
  
(3)“小产权房”一般都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开发,房屋质量、物业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都无法保证。
  
(4)普通商品房的开发商,其开发资金受到银行和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管,而“小产权房”的开发资金使用,处于无人监控的状态,容易出现问题。
  
(5)如遇到征地或拆迁,“小产权房”可能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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