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定金会打给卖方吗
在购屋过程中,对于购房定金的支付方式往往有两种选项可以让消费者作出选择,既可以直接向出售房屋的商家支付,亦可先行将定金交予房地产经纪公司,随后再由经纪人代为转交给卖家。
从严谨的角度来看,定金实际上是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履行及解除等环节的担保措施而存在的,具体的金额需要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然而,最高的定金比例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总价值的20%。
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他将丧失要求对方退还定金的权利;反之,倘若接受定金的另一方未能按照承诺履行应尽的义务,则须承担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给中介吗
购房定金一般给售房者、不给中介,或者先行交付给中介由中介转交给售房者。
定金是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由双方自行协商约定,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定金会打给卖方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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