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期一年半交房怎么办
若期房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进行交付,作为购买者,您有权向开发商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您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此外,倘若在您多次催促之后,相关方仍然无法如约交付房屋达三个月之久,那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您有权选择解除房屋销售合同。
具体而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时存在瑕疵,则该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也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若出卖方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方延迟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请求解除合同,应得到法院的支持,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期房延期交房怎么办
买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
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延期一年半交房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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