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房产乃不动产的一类典型代表,其所有权原则上系以登记为主导来认定与确认。
若因房产所有权问题引发争议且协商无果时,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待人民法院对此类归属权纠纷做出了最终裁决并生效之后,如有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则申请人可据此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房屋租赁纠纷怎样强制执行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法院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
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
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
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纠纷怎么强制执行”,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