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按揭纠纷有哪些常见情况

最新修订 | 2024-05-25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42人
专家导读 房屋交易中常见纠纷包括房屋品质与约定不符、卖方未按时交付或转移所有权、买方逾期付款和合同终止请求等。这些争议源于合同履行中的不一致,可能涉及房屋质量、产权转移和资金结算等问题,影响交易顺利进行。
房屋买卖按揭纠纷有哪些常见情况

一、房屋买卖按揭纠纷有哪些常见情况

房屋交易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争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房屋的品质与原先约定不符引发的纠纷;其次是卖方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房屋或转移房屋所有权而引起的纷争;此外还有买方未按照约定准时付清房款形成的矛盾;以及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提出终止房屋销售合约的纠纷等等。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

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条件: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买卖按揭纠纷有哪些常见情况”,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买卖按揭纠纷有哪些常见情况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1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3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1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5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5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2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8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7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2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4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0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房屋按揭贷款利率和房屋按揭流程是什么?
申请房贷的可按4.9%利率(5年至30年)计算。流程:1、选择房产。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3、签订购房合同。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10w+浏览
房屋保全房产是按揭还是按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保全的财产房产是按揭的怎么办 财产保全的房产还在按揭中的也是可以的,这个不会过多的影响到财产保全的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人民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9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按揭房屋能出租吗?
以按揭方式付款就相当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从而获得贷款,房东拥有对房屋有限的产权,因此不能未经银行同意出售、出租或抵押该房屋。如果出租人想出租按揭房,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出租该房屋。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抵押没有按揭的情况下会被抵押吗
[律师回复] 按揭中的房子可以卖。银行通常规定贷款未满一年的要付违约金,如果满一年的一般就不用付了。按揭款没还清的可以让买方先付首付补差额,然后去银行还清,然后就可以签定买卖合同,拿到余下的钱之后,办理解押手续,之后再办理过户,就可以正常交易了。相关内容如下:
一、首先二手房交易以房产证为准,有了房产证才可以上市交易。目前该房产未拿到产权证,因此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您想与卖方办理合同更名,可以让房主与开发商协商,先撤销原合同备案,开发商再与您之间重新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不论是更名和撤销合同备案,都需要得到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但撤销合同之前需要先到房管局申请,之后才可以办理。
二、如果有出售条件,是可以办理转按揭手续,首先是要取得银行的同意,可以先向贷款的银行提出申请。目前银行一般情况下,不办理转按揭手续。一般是是房主自筹资金还清贷款,取出产证;也有的是客户以定金形式支付部分现金给卖方,以帮其取回房产证,这取决于客户对卖方及所委托的中介公司的信任程度,而这种方式对买方来说存在风险,一般不会被接受。
三、虽然管理部门规定二手房交易可以办理转按揭手续。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银行有不同规定,具体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银行方面。据目前所知,只有建设银行可以办理按揭转让。同时需要您委托中介代理公司向银行方面申请转按揭事宜,二手房转按揭业务银行不接待个人办理申请,需要您委托中介代理公司执行。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9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按揭买卖房屋如何转按揭,发生房屋贷款纠纷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买卖如何转按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事先确认买方有无还贷能力。
2、在银行同意买方贷款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或者跨行转按(注:卖方还贷不满一年的,通常选择同行转按或者同支行转按;已满一年的,则可以选择跨行转按)。
3、买方向银行申请转按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担保费用(银行正常放款时间为过户后三个工作日内)。银行通常都会指定其认可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为该笔提前发放的款项承担担保责任。即在为买方放完贷款后,如果发生卖方违约或者买方违约,导致该房屋无法成交,则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向银行承担赔偿责任。转按揭贷款中的担保费用由此产生,数额在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八之间。同时,卖方需向银行、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签署出售承诺书,而买方需向银行出具担保委托书。
4、在转按揭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审核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且银行确认可以去还贷的当日,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携带相关款项共同办理还贷手续。
5、办理完结还贷手续,由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6、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双方在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陪同下去房管部门过户。
7、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代为领取房产证,在做完抵押登记领取到他项权利证书后交给买方。
二、发生房屋贷款纠纷怎么办现实中购房者一般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贷款手续,因为开发商与银行合作关系,办理起来比购房者个人更快更熟练,也更易通过。合同中应约定贷款申请银行不批的情况下,购房者是自筹资金交付全款还是解除合同,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并应对不能办理贷款手续的责任清楚约定。因此开发商不具资质或其他原因导致贷款不能通过的,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并支付较高利息,并约定还款期限,逾期逾期开发商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如因购房者原因不能办理贷款的,购房者不构成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并约定还款期限,逾期逾期开发商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如果贷款不能通过即不是开发商的原因也不是购房者的原因,比如二套房贷款首付和利息上调原因,不构成违约,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银行拒绝贷款后,将责任简单地归咎于购房者是显然不公平的,除非购房者拒绝提供银行贷款所需个人资信材料,或者在《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贷款不成购房者应当以其他方式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此,购房者贷款时要谨慎,尤其是合同中也涉及贷款的情形,最好请专业律师协助,避免纠纷。
按揭房子没有按揭,房屋无力偿还怎么办
[律师回复] 【处理办法】三种方式供参考
①直接把房子卖掉从以上分析来看,处理“断供”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找到买主,然后用买主交来的购房款,还清银行贷款,再办理过户。但这种做法需要买主将全部房价款交给业主先还银行贷款。如果业主在还清贷款后不配合买主办理过户,买主是要承担很大风险的,实践中通过这种方式来交易成功的不多。从目前泉州市场的具体情况来看,很多人都把房子作为二手房交给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寻找买主,然后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并进行公证。
②转按揭降低损失一直以来,转按揭的处理被各界视为解决无力还款的最好方法。当购房者无法再偿还银行贷款时,将自己的房子卖给有能力还款的买家,并对余下部分贷款通过银行办理转按揭。通过转按揭,由买主和贷款银行建立新的借贷关系,避免了一次性将全部房价款交给业主偿还贷款的风险。这样,业主的经济损失将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也可以避免买主的风险。但,目前泉州的房贷银行并未开展转按揭业务。
③调整贷款年限当购房者的还贷能力出现问题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银行调整贷款年限。比如,购房者当时申请的还款期限是十年,这时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延长至二十年归还;同样的,如果购房人当初申请的还款期限是二十年,而后自己的还贷能力增强,即可要求银行缩短还贷时间。不过,不论是缩短或延长贷款年限,购房者只能要求银行变更一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常见的情况有哪些
第1、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从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第二种情况,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 约定,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第三种情况,房屋租赁期限过长,如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第四种情况,共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效。第五种情况是房屋转租的无效情形。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屋按揭有房产证吗
可以。按揭贷款买房,贷款未还清,是可以拿到房产证的。购房人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通常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再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使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即设定抵押权。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按揭合同不见了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合同不见了可以补一份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二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按揭贷款何时还
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与丈夫分居多年离婚正在法院判决,还有按揭房问题没有解决,问一下按揭贷款房屋离婚分割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按揭房产夫妻离婚时如何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专业离婚律师认为应根据房产取得时间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还是之后、购房款的来源、离婚时是否取得房产证等方面来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现就实践中离婚财产分割存在的几种不同情形作我们简单将其分为两大类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
二、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情况如下
1、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这种情况下,房产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 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并取得房产证的。
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 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共同还贷的。
此情形下,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 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9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按揭房屋和抵押房屋的区别
[律师回复] 房屋抵押与按揭有什么差异?1、贷款用途有差别房屋抵押贷款和房屋按揭贷款最大的用途区别,在于按揭贷款是购房者向银行借钱购买房屋,而房屋抵押贷款则是借款人用已购房做抵押向银行借钱用于消费领域或做生意。如:购车、旅游、装修、医疗、留学或者商业用途。2、贷款成本不同总的来说,按揭贷款比抵押贷款利率更低一些。若是首套房申请按揭贷款,购房者有机会享受到一定的利率折扣,而抵押贷款则不然,各银行大多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贷款期限各不同住房商业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每笔贷款年限由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个人的年龄、工作年限、还款能力等因素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而房屋抵押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4、前提条件不同借款人要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用途可用以购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只能用以购房。房屋按揭贷款和房屋抵押贷款的基本目的是相同的,房屋按揭和房屋抵押的目的都是在于保证债务的履行。但他们在其他的目的和基本的运作上还是有以上四个反面差异的。注意区分,便于找准自己的适用的贷款。5、法律意义不同住房按揭贷款的房屋所有权(房屋产权证),随着购房交易的完成,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手中。而房产抵押贷款的房屋所有权未发生改变。只要当借款人不能还款时,金融机构才会将房屋拍卖。6、当事人不同按揭贷款是发生在购房者、开发商、银行三方之间,围绕房屋产权、借款、还款进行的钱物交易。在交易的过程中,各方担任的职责也是不同的,开发商在这其中担任的是中间人或者担保人的角色,购房者是按揭人,银行是按揭受益人。抵押一般只牵扯两个当事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需要担保人。现实中的房产抵押也一般是发生在贷款人拥有房屋的所有产权情况下,将房屋抵押给银行,进行的是一项单纯的以物换钱行为,要比按揭简单许多。
我又一套在北三环的房子,2016年爸爸妈妈给买的,写的我的名字,首付他们付的,按揭我一直在还,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卖了,置换大的,想咨询二手按揭房屋买卖可以买卖吗,可以转按揭吗?
[律师回复] 按揭房能不能卖取决于按揭买房的人是否已经取得了产权,目前我国法律政策明确规定房屋必须在取得产权证后能才进行交易。如果购房者的按揭房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是不能正常上市交易的。
按揭房买卖涉及转按揭的问题,所谓“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
首先按揭购房的人需要在开发商的同意下才能做转按揭,还需要由开发商出面与银行协调办理相关手续。买卖双方必须到贷款银行进行询问,确定贷款银行是否同意办理转按揭。
其次,对符合交易条件的买卖双方按贷款银行的要求办理转按揭手续。 目前我国银行不存在转按揭手续,而是采用原房主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拿回房产证后,新购房者再办理贷款的方式进行。目前二手房按揭贷款不针对个人,需要委托中介办理按揭。
二、如何买卖按揭房
(一)办理转按揭需要的材料:
1、普通房贷的所有资料。
2、转按揭申请书。
3、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提前还款申请书》。
5、转让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二)办理转按揭的程序有:
1、新购房者向银行提出转按揭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例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新购房者的个人资料。
2、新购房者支付不低于30%的首付款并取得收据。
3、银行审核通过后,与新购房者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4、原房主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注销,新购房者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登记和贷款抵押登记。
5、原房主办理退保手续,新购房者办理保险手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按揭纠纷有哪些常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