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产时,缴纳定金后的确存在着退款的可能性,然而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区分。
当购房者希望取回首期付款时,通常需遵循以下相关规定:首先,若开发商尚未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这意味着他们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定义务。
在此情况下,他们与购房者之间签订的购房定金协议便属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无效合同处理方式,无论双方签署的是《认购协议》还是未明确约定定金退还事宜的补充条款,开发商理应将定金全额归还给购房者;其次,若开发商仍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但却刻意隐瞒关键性事实或是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成功取得该证书,那么,他们就必须对由此产生的缔约过失负责,在此基础上,除了退还购房者支付的定金之外,还要赔偿他们因等待预售许可而蒙受的利息等财务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害;再次,若开发商具备了商品房预售的法定资格且成功获取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倘若双方仅设定了不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取回支付之定金的条款,购房者有权以合同条款显失公平为理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撤销此条款,进而要求开发商返还所支付之现金;最后,如果是由于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引发了无法签订合同的事宜,您可以要求他们归还相应比例的定金,然而若是由于您自身的因素造成的,并且开发商并未对相关情况进行过任何欺瞒行为,仅凭您单方面提出的退还定金的请求,乙方需要按照认购书中所规定的退房条款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能不能退吗
购房者按约履行的定金能退,或抵作价款;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其余情况定金均不可退。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长春购房定金能不能退回来”,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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