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检查房屋有质量问题
(一) 施工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的详细设计以及同时合同中所约定的所有工作项目,并且尚未达到承诺建立的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的各项标准;
(二) 经权威机构鉴定后发现该工程的整体质量并不符合国家所规定的关于安全性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三) 在提供给管理部门审批的文件中,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来确保建筑材料、设备以及购配件等产品能够做到质量合格、证件完备且实验检验报告真实可靠;
(四) 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保证书由于相关资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而无法得到管理部门的认可;
(五) 截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进行任何关于已完工工程的交付使用的相关手续申请与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怎么举报房屋质量问题
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
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的投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样检查房屋有质量问题”,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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