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面积纠纷能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5-26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小产权房法律纠纷中,原告需满足直接利益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等条件,案件须符合民事诉讼规定且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符合标准则法院七日内立案通知,否则出具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有异议可向上级法院上诉。
小产权房面积纠纷能起诉吗

一、小产权房面积纠纷起诉

关于小产权房的法律纠纷处理,原告具备立案申请资格,然而,其起诉的案件是否能够顺利进入司法程序需要满足特定标准。

若无法满足此项标准,法院将会出具裁定书,以示对此项起诉不予接受。

倘若原告对裁定结果持有异议,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在所有起诉案件中,原告必须满足四方面的基本条件,包括原告自身与本案存在直接的利益关系、明确的被告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关事实依据等众多因素,同时,所涉事件也必须符合人民法院接收民事诉讼案件的相关规定,并且诉讼要件应该归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辖区之内。

满足上述全部要求后,法院应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反之,如果起诉方未能达标,法院亦会在七日以内发出相应的裁定书,决定对方案件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小产权房买卖纠纷可以异地起诉

1、小产权房买卖纠纷不可以在异地起诉。

2、由于属于受专属管辖的影响,房屋买卖纠纷不可以异地起诉,应在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3、起诉审查、立案由立案庭负责,立案庭受理后开具交费通知单,到银行交费,交费后持农业银行开具的交费凭据到法院的财务部门换诉讼费收据,然后再将该收据交立案窗口,至此立案完成。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小产权房面积纠纷能起诉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小产权房面积纠纷能起诉吗
一键咨询
  • 167****53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0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0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4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0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1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3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7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建设工程确定面积纠纷?
建设工程确定面积纠纷就是当事人和承包方在合同上签订的面积(即预估面积)和实际面积不一致,由此产生了纠纷。这种纠纷属于合同纠纷。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怎么解决公摊面积纠纷
购房者可以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发展商在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分摊范围,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坚决要求予以删除。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即实际使用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即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建设工程确定面积纠纷
出现建设工程确定面积纠纷,首先明确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只有有效的合同才能受法律保护。由于建设工程确定面积产生了纠纷。这种纠纷属于合同纠纷。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怎样解决公摊面积纠纷
认真审核发展商在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分摊范围,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坚决要求予以删除。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即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面积纠纷如何处理?
1、首先判断面积误差是否在3%以内(含3%),如果是,就按照实际面积来计算价格;2、如果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支付费用及利息。如果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在3%以外,价款由出卖人承担;如果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在3%以外,出卖人双倍返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我是农村人,现在和二哥因为土地面积出了火,农村土地确权面积纠纷,该找谁来解决额?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农村土地确权政府出台了“一户一宅”的形式,对于宅基地面积过大的实行税收形式,针对农村土地确权中所产生的纠纷,国家也出台相应政策,针对农村土地确权面积纠纷,提出以下三点:
1.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没有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改变土地原有的现状。
实际上,土地确权处理过程中,还有经以下六大基本原则要遵守的,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承包的用地面积小于实际用地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标准。
2.已被合法占用并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出来。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比如:荒废已久的土地就不计算在内了。
4.用作公益用地的情况处理,什么叫做公益地呢?如: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
其中处理分为两点: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
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这个处理方法是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由村民组织实行民主协商解决,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6.未获得审批而先出行建设改变用途的,一律不予进行确权处理。
如何处理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相符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律师回复] 按照现行的政策,应该按实际面积来确定,重新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和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0条第2款、第81条第3款)。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其特征在于:

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二,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承包人对于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有权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排除包括集体组织在内的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承包人并不取得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全部收益的所有权,而是要依约定数额(承包合同)将一部分收益交付与发包人,其余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所谓”承包”,其意义主要在此。由于土地这一生产资料的特殊法律地位,承包人对之并无处分权。

三,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这里的种植,不仅是指种植粮食、棉花油料等作物,也包括树木、茶叶、蔬菜等。另外,在承包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经营林业、牧业、渔业等,都属承包经营权的范围。

四,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其期限为30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小产权房面积纠纷能起诉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