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消费者均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然而,若是由于消费者本身的因素导致无法达成购买合约,例如签署认购书之后突然改变主意,在此种情形下,倘若认购书中明确含有定金条款,那么消费者在交纳定金之后决定放弃购买,即属于违反认购协议的根本宗旨,此时定金通常是不予退还的。
另外,若是因为消费者个人信用问题导致无法申请贷款购房,此时同样定金也不会被退还。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购房定金:首先,若开发商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从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其次,若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例如已经将认购房屋转售予他人;再次,若买卖双方就合同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例如卖方对房屋信息表述含糊不清,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方擅自更改认购书中所列明的条件,如房屋面积、售价等;最后,若买卖双方均无过失,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然未能顺利签订,例如由于第三方原因或自然灾害导致该商品房项目无法按照原计划建设。
若消费者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之内,将所选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导致开发商无法正式签订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消费者定金。
若双方仅因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无法达成一致,且与认购书内容并无直接关联,双方并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亦应全额退还消费者定金。
此外,消费者还需关注所选购的住房是否已被抵押、查封;对于由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销售的房屋,应核实该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房地产中介资质等。
以上所有情况,消费者均可登录当地市国土房管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购房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因个人原因反悔,不签订购房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原因导致购房合同不能签订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2)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3)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定金是担保的一种。
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者交定金后可以退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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