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所缴纳的定金能否退还这个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给予明确回答的。
然而,对于想要取回已经交付的定金的购房者而言,他们需要符合某些特定的条件才能够得到支持。
具体来说,如果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无法达成预定的销售协议的话,那么他是无权索要回已经交付的定金的。
参照相类似的,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如果是出于追求更高利润的目的与其他人签订了预定的销售协议,或者在没有获得预定的销售许可证之前就与购房者签订了销售协议,又或者在向购房者支付定金之前并未告知其该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事实真相,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按照双倍的标准来返还购房者已经交付的定金。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情况是由于不可归咎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购房者的原因造成的,例如双方在预定的销售协议的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到了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从而导致预定的销售协议无法顺利签署,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该将定金原数返还给购房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卖房下了定金如何退回
房产出卖方是不需要支付定金的,买受人才需要支付。
若是买受人反悔,不愿意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定金不能退。
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延庆购房下了定金如何退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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