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保哪些病不赔偿
众所周知,重大疾病具备两个鲜明的特征:
其一,病情极其严重,会对患者及其家属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造成极大困扰,使他们无法正常地进行日常工作与生活;
其二,医疗费用支出庞大,由于涉及到复杂药物或者手术治疗,所需负担的医疗费用极为高昂。以恶性肿瘤(亦即我们通俗认知中的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以及终末期肾病(或称之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为例,这些均属于重大疾病范畴。显而易见,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宗旨在于防范因病致贫以及因病反贫事件的发生。综合而言:投保者在投保前所患的疾病及先天性的疾病,皆不在理赔范围之内。同样,在观察期间所罹患的病症,保险公司也将不予理赔。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保险公司保险迟迟不理赔怎么办
当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投保人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协商解决:投保人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寻求合理的赔偿方案。
2.仲裁: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属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3.起诉法院:如果协商和仲裁都无法解决问题,投保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险公司保哪些病不赔偿”,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