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看病发票2年内可以报吗

最新修订 |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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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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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医院就诊凭据在两年内是否可报销?据我国法规,纳入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等统一结算。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也逐步建立。在职员工需参加医保,单位与劳动者共缴费用。因此,两年内凭据或可报销,但需符合规定。
医院看病发票2年内可以报吗

一、医院看病发票2年内可以报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以及发生在急诊、抢救环节的医疗费用,均可依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对于参保者医疗费用中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则由社保管理机构直接与医疗机构及药品销售单位进行统一结算。

同时,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也须合作建立健全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系统,以便于参保人员能够更加便捷地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所带来的福利。

对于在职员工而言,依据规定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划,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医院看病交了钱能不能退钱

医院看病交了钱的,若已接受了相关治疗,是患者自己认为医院治疗无用,而要求退费的,不予退还;若未接受治疗,患者可以申请退款处理。若属于手术等已经进行安排等号的行为,导致了相关损失的,患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医院看病发票2年内可以报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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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院看病医保卡怎么报销
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住院报销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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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内跨市医保看病怎么报销呢
[律师回复] 医保异地报销比例为;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异地医保报销范围:异地就医报销分医保内用药和医保外用药,医保外不能报。只需要住院手续及医药清单和个人医保卡。报销时间3-6个月。扩展资料:《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1、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2、第二十八条 参保居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支付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和参保居民就医情况合理确定。
3、第三十条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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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看病发票丢了能补吗我这里有门诊卡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还是能报销的。
1、一般医保是在住院或者就诊时就应该出具,但是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医院留存的那张发票记账联,复印一份,盖上医院财务章或者发票章,再拿到报销单位去报销。
2、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方法:
(1)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
(2)记得发票编号就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的,去医院出示你的处方,还有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就可以了。
(3)加盖医院印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应该也是可以的。
3、财政部卫生部《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73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扩展资料
一、单位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二、医保报销流程如下: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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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看完病怎么用医保报销
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卡报销医疗费用,需完成以下步骤:准备社保卡,挂号问诊,领取处方并了解费用,用社保卡支付可报销部分,自付非报销部分,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报销比例和封顶数额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参保人需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项目,并关注最新政策,避免误解和损失。具体报销程序和政策可能因地域差异而变,建议咨询当地医疗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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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去医院看病医保卡怎么报销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去医院看病医保卡怎么报销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
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凭身份证明和医生入院安排,在住院部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到病房后,将医保卡拿到服务台,那么医院在检查治疗过程中,就会把不能报销的药品、器械等一切费用,让你到门诊缴费,如同非参保人员一样,现金结账。住院押金不足时,还得续交押金。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分为三档: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接着办理出院手续,住院部在结清账目后开具费用清单,将此清单及在病房复印的资料一起拿到医保中心,经初审,如有资料不全,尽快返回补办。然后,告诉你5个工作日后,取审核通知单。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5、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结果很快在3个工作日后,就接到医保中心电话通知,在拿到单子后,再次来到住院部办理结账手续,将报销款从原住院押金中扣除,连同住院费结余部分一同退还住院者,到此住院、报销终结。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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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看病医保如何报销
1.参保人在外地就医前,需先到本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费用自行垫付。治疗结束后,携带相关票据回本地医保部门报销。 2.若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患者可按当地政策在就医地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无需垫付费用。 3.如参保地与就医地建立了医保代理报销合作,参保人在备案后,可委托就医地医保部门代为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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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单位可以在医院看病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生病了,那么应该到医院看病。然而用人单位有规定劳动者到指定医院看病,劳动者是否遵守相关规定是否员工只要有病假证明企业就必须让员工休假下面一起来看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指定医院看病
1、不少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指定医院开具病假证明(指定看病),这样的制度是否有效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指定医院,医院与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医院有可能服从单位的意志,在员工确实患病需要休病假的时候,不出具病假证明,损害员工的身体健康权。而且,指定的医院也不是万能的,不可能什么疾病都擅长,指定医院就有可能使员工丧失最佳医疗的机会,使员工权益受损。再者,指定就医也可能影响员工就医的便利性(如:居住在
A区,指定医院在
B区)。因此,为了尊重和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权,员工因患病而到哪家医院看病就诊,应属于员工自由决定的正当权利。
2、当然,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是依法制定的,并且指定的医院不存在着违反公平性、合理性及便利性的情况,这样的指定是有效的。
3、单位可以通过报销看病交通费、提供医疗津贴等福利项目,并规定,只有去指定医院就诊才有这些福利,引导员工去指定医院看病。是否员工只要有病假证明企业就必须让员工休假职工因病需要休假是员工的健康权的体现;这种情况下员工应凭企业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经公司审批后休假。这里需要明确的一点是,企业有假期审批权并不意味着企业就可以不批准员工休病假,核心原因在于员工拥有身体健康权,在其确实患病的情况下享有休病假的权利,因此只要员工有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用人单位就应该允许员工休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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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看病医保如何报销
1. 参保人在外地就医前,需先到本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费用自行垫付。治疗结束后,携带相关票据回本地医保部门报销。 2. 若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患者可按当地政策在就医地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无需垫付费用。 3. 如参保地与就医地建立了医保代理报销合作,参保人在备案后,可委托就医地医保部门代为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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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在私人医院看病能报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知是农村合作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医保,需要分情况讨论,但异地都是可以报销的,只是手续不同:
1.农村合作医疗
一般情况下根据各个省市县的不同,报销比例优惠有所差异,但是通常不转院的(当地就医)报销25,转院的报销45。报销时需带上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和新农合证、医疗费用发票、医疗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交新农合所在地卫生院审核报销。 有的地方需要开具转诊证明才能报销,所以得在入院期间去办理转诊证明,否则出院以后转诊证明是不让办的。不过每个地方的规定不同,详情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2.城镇居民医保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 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因此,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扩展资料: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政府提出,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医保异地结算将分“三步走”。区域之间,人口流动非常频繁,越来越多的人外出求学、务工,这就要求相关的政策跟得上形势。许多城市的政策不利于人口流动,医保政策便是一例,因为难以异地结算。这次长三角地区实行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措施,是对医保改革的一次大胆尝试,对方便群众就医和人口流动非常有利。实现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可以解除异地就近就医无法结算的难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之举。人到老年,有许多人随儿女离开原居住地,医保却无法迁入外地。于是许多地区就用办相关证明去异地就医的办法,报销一点医药费。但报销时还得回到原所属地,耗时费力,很不方便。因此,尽快推行医保异地结算制度,是得民心之举。只要管理部门想着老百姓,任何有利于群众的办法都能够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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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去医院看病怎么报销?
参保人拿药方到医院结算窗口计价后,直接刷社保卡支付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即可。那么所有的用人单位都是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中就包括了医疗保险这一类型,当劳动者本人出现了患病或者需要医治的情况下,也是可以通过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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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的医院看病能报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凭身份证明和医生入院安排,在住院部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到病房后,将医保卡拿到服务台,那么医院在检查治疗过程中,就会把不能报销的药品、器械等一切费用,让你到门诊缴费,如同非参保人员一样,现金结账。住院押金不足时,还得续交押金。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分为三档: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接着办理出院手续,住院部在结清账目后开具费用清单,将此清单及在病房复印的资料一起拿到医保中心,经初审,如有资料不全,尽快返回补办。然后,告诉你5个工作日后,取审核通知单。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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