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动迁期间,房屋本身有官司在身怎么处理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的处理方法与流程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是用来明文规定房屋拆迁双方各自享有何种权益并履行怎样的责任的规范性文件,实质上就是一份合同书。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正式签署以后,若被拆迁者或房屋租住者未能按照补偿协议中的规定按时搬迁,那么相关的纠纷将不得不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这其中包括可能通过司法和仲裁两种途径。
其次,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存在着拆迁双方未曾就发生争议时如何进行仲裁的方式达成共识的情形,那么作为拆迁者,他们有权向当地的民事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此期间,拆迁者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争议实施先予执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仲裁方式的解决,拆迁各方需自愿达成仲裁协议。这种仲裁协议不仅包括在补偿协议中所载明的仲裁条款,也包含在尚未发生争议之前或之后通过协商达成的要求仲裁的书面协议。
此外,关于仲裁委员会的选取,亦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原则,也就是说,仲裁裁决做出后,对于相同事项的再次申请仲裁或就此纠纷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行为,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均不得予以受理。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任何一方申请仲裁的请求都会遭到仲裁委员会的驳回;而对于已经有了仲裁协议的,倘若其中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人民法院通常会处于不予受理的状态。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动迁补偿怎么计算
1、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
2、每个地方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决定;
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动迁期间,房屋本身有官司在身怎么处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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