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明确,作为员工自动离职,其所应获得的工资依然被视为必须支付之债务,因此,如果雇主故意不发放工资给自动离职的工人,这无疑是一种非法行径。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动离职的工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解决问题: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若发现雇佣单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拖欠或未足额支付薪资之情况时,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劳动行政部门在接收到这类投诉之后,会依据法严以法,予以严肃处理。
2.启动劳动仲裁程序。
若出现了劳资争议,且当事人不愿向对方做出让步,未能够达成共识,或者即使达成和解协议,但又不愿意执行,或者纠纷已经通过谈判达成了调解,但再次违约,那么这些情况下,劳动者都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者,则可以进一步向上诉至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自离会不会有工资拿
有工资。如果公司不给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拖欠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自离会不会不发工资,去劳动局有没有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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