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股东承担责任具体有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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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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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东在公司解散时应承担法定清算责任、债务清偿责任等。如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此外,还包括清算资料缺失、逾期清算、瑕疵清算等可能产生的侵权赔偿责任。
公司解散股东承担责任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公司解散股东承担责任具体有哪些内容

对于公司破产后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特此揭示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法定的清算责任,即针对在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后,负有法定的协助公司清理与结清各项业务、财务及法律事务等任务的法定责任人所必需承担的责任。

其次是债务清偿责任,这是指当公司无法履行其所欠债务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有清偿债务责任的法定责任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再者,财产混同时的无限连带责任也是其中之一,这是指当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发生混同,导致公司财产无法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之外时,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此外,清算资料缺失的侵权赔偿责任逾期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瑕疵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私分公司资产的损害赔偿责任等,也都是公司破产后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司在宣告破产后,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则由董事或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特定人员组成。

若清算组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成立并开展清算工作,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因此,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公司的清算义务主要由股东承担,除了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形下,股东均须自行组织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解散孕妇生育津贴如何办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建议在遇到此种情况时向生育保险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详细核实。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解散股东承担责任具体有哪些内容”,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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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股东知情权所包含的内容有查阅权,复制权,公司信息接收权等相关权利,股东可以查阅复制的内容包括公司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像是监事会会议记录,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此外公司的财务问题像是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本等,公司均具有知情权,股东的其他合法权益也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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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司法解散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你好: 根据旧公司法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限制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的;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1.一般解散的原因。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2.强制解散的原因。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命令公司解散。 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3.请求解散的原因。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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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包括哪些具体的内容
股东知情权包括的内容有,股东可以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查阅,可以查阅公司的账本,查阅股东会议决议,董事会议决议及监事会议决议,而且有权就相关的问题进行询问,事实上,跟公司经营相关的事项股东都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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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你好,我们公司现在需要一份会议决议的范本,想咨询一下个人独资企业股东会决议范本的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______经研究,决定独资成立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风险提示:股东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
①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 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⑤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公司名称为:
2、公司住所:
3、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
______认缴货币出资______万元,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缴付至公司的临时账户。
______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会决定关于同意公司______的决定。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_____%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_____%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一、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命______为执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任命______为监事。
三、聘任______为公司经理。
四、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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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转让方的告知义务。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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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你好,我们公司是股份制的公司现在股东要起诉公司想咨询一下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具体内容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如下
根据侵犯人身份的不同与具体情况的不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有以下几种程序: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程序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股东直接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其他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提起诉讼的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董事会或者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具体程序,依照上述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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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法人及股东职责具体是什么
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其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即有限责任。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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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东大会表决的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股东表决的内容 (一)表决权为一种固有权。表决权系基于股东地位而从股东权中涌流出来的一种权能,除非依据法律规定,不容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 (二)表决权为一种共益权。表决权之行使固然要体现各自股东的利益和要求,但由于公司的意思表示是由多个股东表决权之行使汇集而成的,表决权之行使又必然介入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此种介入形式既可表现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尊重和促进,又可表现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限制和压抑。由此可见,表决权与自益权大异其趣,当属共益权之范畴。 (三)表决权为单独股东权。这是一股一表决权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诸国公司法之通例。 (四)表决权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前已述及,股东权为民事权利之一种,股东的表决权亦不例外。当表决权为公司所侵害时,股东得以此为由提起股东大会决议撤销之诉,并得对直接参与此种侵权行为之董事请求损害赔偿;当表决权为第三人所侵害时,股东得依侵权法的一般原则,向侵权人请求停止损害、排除妨碍和损害赔偿 在股东权益中,对股东最有价值的莫过于股利分配请求权和董监选举权,前者可满足股东的经济需要,后者则可满足股东对公司经营阶层的人事控制需要。而这两种权利之实现莫不以股东表决权之行使为前提。因为股东可通过表决权之行使,将内心的需要和愿望转化为法律上的意思表示,而众股东的意思表示依资本多数决原则又可上升为公司的意思表示即股东大会决议,并对公司自身及其机关产生拘束力。 可以说,舍去股东之表决权,股东大会制度将沦为具文,股东大会决议即公司的最高意思表示将无由形成,公司的运作秩序将会陷于紊乱,股东权之保护亦将无从谈起。因此,为强化股东权之保护,确保公司的健全经营秩序,必须加强对股东表决权之研究。
我和朋友第一次开公司,还没有开过股东大会,想问问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具体内容是怎么样的,希望各位专业人士帮帮忙
[律师回复]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上市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上市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朋友您好,以上是我对您所问的关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具体内容的答复,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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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具体有哪些
作为公司的隐名股东,代他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可以享有以下几种权利: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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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最近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做公司解散,因为本人学历有限,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公司解散分析
[律师回复] 公司解散的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提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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