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被卫星错标成基本农田应如何处理
若您的宅基地不幸被卫星误拍摄成耕地类别,那么就有必要进行一次卫星定位的准确性核实。
针对这一问题,您可以前去当地的农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实际现场勘查和调查,以便更深入地了解情况。
此外,您亦可选择向当地的乡镇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并在申诉过程中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例如宅基地证书、农房建设许可证等等,这些都是能够证明您的宅基地属于住宅用地性质的重要文件。
同时,您还需准备好能证明卫星定位存在误差的相关材料,以支持您的申诉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宅基地被兄弟偷偷确权怎么办
宅基地被兄弟偷偷确权,解决方式如下: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对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
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宅基地被卫星错标成基本农田应如何处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