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付了公司还需要赔付吗
是的,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情况下,若受害者获得工伤保险赔偿金后,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治疗期间,应发放其正常工资待遇,同时酌情给予适当营养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并无权擅自决定解雇受工伤伤势尚未恢复的员工。
针对工伤事宜,即使贵司已经为被害者办理了工伤保险,所支付的赔付款项也未必十分可观,但在此期间,贵公司仍须承担起对被害人一定量的经济援助义务。
而且在事故发生后的康复疗程中,贵公司不得采取任何方式与受害人终止雇佣关系,确实需要结束雇佣合同的,必须向受害人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赔付流程是什么
工伤赔付流程:
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
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赔付了公司还需要赔付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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