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跟渎职罪怎样判刑

最新修订 |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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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渎职罪与受贿罪合并量刑的问题,当同一案件中触犯受贿罪和渎职罪时,应依法对被告人实施数罪并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徇私舞弊并构成渎职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个人贪污超过十万元将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可附加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
受贿罪跟渎职罪怎样判刑

一、受贿罪渎职罪怎样判刑

关于渎职罪与受贿罪合并量刑的相关问题:

在同一案件中触犯受贿罪和渎职罪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对被告人实施数罪并罚刑事处罚措施。

具体而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存在徇私舞弊行为,且构成渎职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刑事判决

对于个人贪污金额超过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犯罪主体,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可以附加没收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作为附加刑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受贿罪跟行贿罪判刑是否一样

受贿罪跟行贿罪不一样。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385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受贿罪跟渎职罪怎样判刑”,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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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初出茅庐的法学新生,现在老师还没有讲到这两个罪名,我对这两个罪名有些迷惑,所以来请教大家啦,请问渎职罪 受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渎职罪 受贿罪的区别
  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新《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在职权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业主及施工监督职,造成违规,以致造特大人员伤亡事故,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足以被认定为玩忽职守罪。
  新《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刑法对于受贿罪的量刑是这样规定的:“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383条的规定处罚。”《刑法》第383条规定:“犯贪污罪的,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法条分析,在受贿罪中,犯罪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在没有减轻处罚情节时,只能适用最为严厉的刑罚——死刑。而刑法分则在规定某一罪名的法定刑时,一般都会规定一个量刑幅度,以便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选择刑罚的种类与幅度,象这样将绝对确定的死刑作为唯一适用刑罚的情况,在刑法分则条文中是很少见的,说明立法者认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必须适用死刑予以惩罚。
  在1979年刑法中,受贿罪与渎职罪都被规定在刑法分则第8章渎职罪中,表明受贿罪与渎职罪属于同类客体,都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于是,受贿罪被认为是渎职罪的一种,是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实施的一种渎职行为。此后,刑法学者对受贿罪的客体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与讨论,在讨论中逐渐形成“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相结合的复杂客体;以及“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等多种不同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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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贿罪与渎职罪竞合,会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罪与罪法条竞合如何处理 对于法条竞合犯,在刑法理论上,大多主张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定罪;也有人主张按吸收原则定罪,既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也有人主张按照择一原则,即“从一重处断”原则,即按其行为同时触犯的数罪名中法定刑最重的罪名定罪。上述主张都有其可取之处,在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前提下,这些原则都有其实践指导意义。但刑法有明文规定的,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定罪处罚。如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对司法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于其他犯罪中的具体个罪与罪的竞合,如何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法学界亦有上述多种观点。 对法条竞合在处理时只能在相竞合的两个条文(犯罪构成)中,选择其中一个而对行为进行定罪处罚;不允许对同一行为同时适用两个法条定数罪进行并罚,否则便违反了一行为不二罚”的执法原则(由罪刑法定原则派生出的具体原则)。具体说来,对为收受财物进而读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或者将两个部分视为一个整体行为定罪处罚,或者就其行为的主要危害性方面按具体的读职罪处罚(收受财物只作为一个量刑情节考虑);不允许对该行为既定罪又定具体的演职罪数罪并罚,否则即犯了一行为二罚”的大忌。
渎职罪加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同时犯有罪和罪应当两罪并罚。 罪的量刑问题与罪基本相同。以数额和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1、个人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恶劣;行为人既贪赃又枉法;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等。情节较轻,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待事实经过,并退了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 5、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受贿罪与渎职罪法条竞合要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受贿罪与渎职罪法条竞合要如何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罪与罪法条竞合如何处理
对于法条竞合犯,在刑法理论上,大多主张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定罪;也有人主张按吸收原则定罪,既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也有人主张按照择一原则,即“从一重处断”原则,即按其行为同时触犯的数罪名中法定刑最重的罪名定罪。上述主张都有其可取之处,在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前提下,这些原则都有其实践指导意义。但刑法有明文规定的,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定罪处罚。如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对司法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于其他犯罪中的具体个罪与罪的竞合,如何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法学界亦有上述多种观点。
对法条竞合在处理时只能在相竞合的两个条文(犯罪构成)中,选择其中一个而对行为进行定罪处罚;不允许对同一行为同时适用两个法条定数罪进行并罚,否则便违反了一行为不二罚”的执法原则(由罪刑法定原则派生出的具体原则)。具体说来,对为收受财物进而读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或者将两个部分视为一个整体行为定罪处罚,或者就其行为的主要危害性方面按具体的读职罪处罚(收受财物只作为一个量刑情节考虑);不允许对该行为既定罪又定具体的演职罪数罪并罚,否则即犯了一行为二罚”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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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和渎职罪要数罪并罚吗
根据中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时,若因失职、滥用职权导致他人权益严重受损,并涉嫌受贿,将面临多项指控。法律要求,此类情况不适用数罪并罚,而是依据最重的罪行定罪处罚。这意味着,司法人员不会因其多项违法行为分别受罚,而是要承担最严重罪行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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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跟我是一家公司的,他的职位比我高,被查出来滥用职权,咨询下渎职受贿数判几年
[律师回复] 同时犯有受贿罪和渎职罪应当两罪并罚。
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恶劣;行为人既贪赃又枉法;受贿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贿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受贿等。情节较轻,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待事实经过,并退了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
5、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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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学习法律知道,请问受贿罪和渎职罪的具体概念是什么,受贿罪和渎职罪两者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你好,受贿罪和渎职罪是2个相联系的概念,犯受贿罪及其他罪,构成牵连犯究竟是数罪并罚还是从一重罪处断,判断起来并不容易,因为关于牵连犯的研究,学理上众说纷纭。比如挪用公款罪及枉法裁判应当与受贿罪并罚。以下是受贿罪和渎职罪的概念: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规定渎职罪是为了保护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
尊敬的律师:如果犯有渎职、收礼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这个人怎么处理,量刑标准?可以监外执行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受贿罪与贪污罪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牟利犯罪,都具有渎职性与贪利性的双重特色。其主要区别是:
(1)犯罪主体的范围有所不同。受贿罪仅限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还包括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犯罪目的的内容不同。贪污罪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为目的;受贿罪在主观上则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他人或者其他单位的公私财物为目的。
(3)行为对象不同。贪污罪的行为对象是公共财物;受贿罪的对象既包括公共财物,也包括公民私有的财物。
(4)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使用侵吞、窃取、骗取等方法,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受贿罪则是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九十四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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