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有没有中断

最新修订 |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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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限,期间内不存在中止、中断或延长。期间内债权人若未向债务人起诉或申请仲裁,或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则保证人可解除责任。保证期间可由法律或当事人约定,若约定早于或同主债务履行期限,则视为未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担保期限有没有中断

一、担保期限有没有中断

保证期间乃为确定保证人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期间,而在这一期间内并不存在中止、中断以及延长等情况。

其主要功能便是对于保证人责任的确立有着重要意义。

债权人在(针对一般保证情形)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起诉申请仲裁,又或是在(涉及连带保证情况下)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那么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便不会被豁免;反之,倘若未能在保证期间内实施以上任何行为,那么保证人即可解除其负有的责任。

因此,无论在一般保证抑或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形之下,均伴有"保证期间"的存在。

保证期间可以由法律所规定,当然亦可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约定。

在当事人与保证人达成协议设定保证期间的过程中,若所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那么便应视此种情形为未作约定处理;如未作约定或者约定内容模糊含糊,则此时应依据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作为保证期间执行。

在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前提下,保证期间则是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当保证期间超过后,保证人本应继续承担的保证责任将会消失不见,债权人再无权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担保期限如何约定

一、担保期限如何约定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保证责任如何承担

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责任的内容包括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两种,具体应由当事人约定。代为履行即双方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其履行。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担保期限有没有中断”,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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