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租赁合同关系期满之后,若未能及时续订新的协议,则被视为原有的租赁合同依旧有效;在这个情形之下,租赁者依然能够安全地享有占用之权利。
然而,如果租赁关系结束后,双方没有签署新的租赁协议,并在这之后承租人仍旧继续合法的居住于该处房产,而且出租方也没有对其表示反对或者声明,那么就可以视为在原来的租赁协定上,双方默认了原租赁合同的有效性,需要各自继续按照签订原合同时的约定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此时已默认为原合同,但是其中租赁期限将自动更改为无固定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赁合同甲方违约怎么赔偿
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赁合同超期未继续签订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