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十级伤残等级1至10级的赔偿标准,其中的生活护理费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三档,即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来计算;而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样依照上述方式自高向低依次为27、25、23、21、18、16、13、11、9和7个月的本人工资额度;
另外,1至6级的伤残津贴则可参照他们各自的本人工资为基础,分别以90%、85%、80%、75%、70%及60%作为相应的补偿标准;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赔偿费用也需要在计算中有所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单位有哪些
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确认及评定工伤伤残等级方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拥有相应职权。
当用人单位依规履行义务,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尽到此项义务,或者故意拖延申请渠道,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相关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是多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