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物业公司未履行应尽之责,则业主有权暂停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应切实遵循物业服务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按时足额地支付物业服务费用。若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有明确约定,即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使用人承担,那么遵循该约定实践即可,但在此种情况下,业主仍需承担连带缴付责任。若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交付给物业购买方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将由建设单位承担并缴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物业公司不给交电费怎么办
如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缴纳电费之义务,世家业主应依据相关律法规定,行使法定解除权,以解除与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并对该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合法解聘处理。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在特定范围之内,如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类公共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均有义务直接向终端用户收取相应之费用。
若物业服务企业能获得委托代收以上各项公用事业收费之许可,则其无权擅自向所属业主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或其他额外收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可以不交物业费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