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屋怎么分割
涉及到离婚对房产分配问题的处理手法,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为夫妻双方共同购置,那么根据法规规定,原则上应进行均等分割,各占份额一半。
其次,如房屋系在婚前由单方购买,尽管婚后仍需共同承担房贷还款责任,但在此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将房屋判归首付支付方所有,然而同时也必须就此行为给予对方合理补偿。
再者,如果房产在婚前已被个人购得,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这部分房产便成为夫妻一方的专属私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房屋怎么分割
关于离婚时如何分配房产,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一)若在结婚之前,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的房产,且已支付全部款项,则这部分房地产应视为该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归属该方所有。
(二)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选择一次性出资以获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并随后离婚,除非在此期间双方已提前就财产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将房产产权归其中一方所有,否则,此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而在离婚时,通常需要平等分割。
(三)如果一方在结婚前是租赁的房屋,但在结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进行了购买,并且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那么这部分房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歧只存在于多寡,一般需要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平分。
(四)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该购买过程中是否涉及到贷款,都应该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分也是较为普遍的做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房屋怎么分割”,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