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未留存有任何形式的刑事犯罪记录。我们的《刑法典》秉持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法院仅依据证据确凿和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进行宣判,若被告判定为有罪,才会产生刑事犯罪记录(亦称作“案底”)。
然而,案底在法律术语中有另一个更为精确且为我国现行刑法所认可的称呼——前科。
然而,仍有人主张二者并非完全等同的概念。
从前科的角度来看,只有经由法院进行刑事审判,并被裁决为有罪(是否实际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是否受到刑罚并非必要条件),那么您便被视为具有刑事前科的人士。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刑事前科的处理方式通常仅作为再次犯罪时定罪量刑的一个酌情考虑因素,是否采纳并不具有强制性,这与犯罪受罚后五年内再度犯罪必须加重处罚的累犯制度有所不同。您也可以将这种普通累犯理解为一种特殊的前科。另外,特别累犯,即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其前科将会伴随该人终身,只要再次触犯相同类型的罪行,其前科便会作为定罪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准,且必须予以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二、盗窃被拘留14天说明什么
1、根据相关规定,在我国被公安机关裁决进行为期14日的盗窃拘留处罚,该人员的行为将会被作为违法犯罪之前科记录在案,这就是所谓的“案底”。
这里需要明确,“案底”实际上是指那些受到刑事制裁或者行政处罚记录的相关内容;
2、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触犯法律时年龄尚未满18岁,而且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类刑罚的话,那么这些相关的犯罪记录理应被慎重处理,相对应地予以封存;
3、对于网络盗窃案件来说,通常情况下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判决,同时可能会伴随着罚金的施加。
在当今这个互联网技术如此快速发展的时代里,通过网络平台实施盗取他人财产或私人物品的行为屡见不鲜。
为了更好地管控公民群体对于网络资源的使用,国家已经针对性地制定出相关的律法,将网络盗窃这种行为定义为利用现代计算机科技手段,如非法获取密码信息、操控账户以及擅自修改程式等等手段,从而将实际存在或者并不真实存在的财物以及货币据为己用的行为形式。
而对于那些涉及到网络虚拟财物被盗窃的案件,司法部门同样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所设定的标准,依法对罪犯定罪判刑,给予恰当的惩罚与严惩。
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明白,虚拟财产同样具备犯罪行为的标的属性。
在诸多网络游戏中,虚拟财物主要源自于玩家对游戏的自主操作所产生的成果,其中包含着玩家自身劳动付出的价值,甚至还包括了互联网接入所需的各种费用。
另外,许多在线游戏中的虚拟货币、道具或者装备等资产,其实都可以通过专门的充值卡来完成购买和获得,而这种充值卡往往都是由玩家以真金白银的方式购买后才能得到。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盗窃被拘留了,但没判刑,有案底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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