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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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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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资格:需具备五年当地常住户口,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15平方米,家庭总体不超过50平方米,家庭成员间需有法定义务且同居,无其他住所。申请流程:提交完整合格材料,多部门联合审查,公示至少十五天,有异议需书面提出并核实。
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有哪些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有哪些

一、申请资格准则:

1、申请人须具备五年以上之当地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为当地民政部门所认可的低收入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居住房屋面积不得超过15平方米,且家庭总体居住房屋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之间必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且须同居共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证实无其他住所。

二、申请流程说明:

1、当申请人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相关要求时,应当予以受理。

如若申请人和申报材料存在遗漏或形式不符合要求之处,则需要一次性将所有需更正的内容告知申请人,待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所有更正后的申请和申报材料后,方能予以受理。

2、自收到或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区住房保障部门需协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多个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其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审查过程中可采用查阅档案资料、走访邻居、实地入户调查等多种方式。

申请人及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均需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3、经过严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为十五天。

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对此异议进行核实,并公布最终核实结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二、公租房申请后多久能批

在提交公租房申请之后,通常预计需要大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获得批准回复。

首先,在申请提交点当天开始算起,初审工作将会在20个自然日之内由初审机构完成;

而接下来的复审过程中,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会在接收到初审材料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于7个工作日以内向申请人反馈复审意见。

经过复审合格的申请者名单,将张贴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面,公示期至少为7个工作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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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准备现在申请那个公租房,但是不知道怎样弄,请问律师先生关于这个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
一、
二、
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6.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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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流程及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1、申请人: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可以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或者视同工伤确认申请。 2、申请时间: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接受申请的单位: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4、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附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提交职工受伤害或者被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三)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情形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五)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情形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六)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情形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情形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八)属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情形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九)属于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形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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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征地的流程及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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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流程及具体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后需要哪些流程 员工工伤认定书下达之后,需要在员工康复或者满足一定医疗期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工伤待遇审核享受工伤赔偿。 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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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是什么?
首先,要符合北京公租房申请的条件,然后要带上相关资料如申请表、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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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电话报警步骤 及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110电话报警步骤 及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10电话报警程序及注意事项如下:
1.拨打报警电话要抓紧时间,越快越好。拨打“110”电话,电讯部门免收报警人电话费,投币、磁卡电话不用投币或插卡即可直接拨打。
拨打外省报警电话要在“110”前加拨案发地区号。任何有电话的单位、个人和公用电话都应为报警人提供方便。
2.报警要准确、具体。当您需要报警时,肯定要实事求是,不要夸大事实,以免影响报警服务平台正确判断警情性质,影响处置。
报警时要说清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当前在何处报警、与案(事)件的关系等并按接警员的提问如实回答其他与警情有关问题。
如不清楚案发地名称,能够提供案发地附近明显建筑物、大型场所或单位的名称。
3.报警要简洁、扼要。因报警电话线路繁忙,为方便他人报警,请您在报警时注意话语简练。
4.不能随意、恶意拨打报警电话。若无报案需求,请您不要随意拨打报警电话,若拨打电话串线或拨错号码到“110”时,请您立即挂断电话。
对于恶意侵扰报警服务台、以报警电话取乐、报假案、滋扰报警服务台正常工作的做法人;
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限定,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罚金、以至治安拘捕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公司清算流程及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工伤认定的流程及具体步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 。需要强调的是,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而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是不会受理的。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发生争议后的60天内,你的兄弟可以在事发后的60天内,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为其做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也可以在拿到劳动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书后的60天内,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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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流程及步骤是怎样的
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分为受理阶段、初步审查阶段、公布阶段、实质性审查阶段和授权阶段等五个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就是将符合专利法授权客体的技术内容,按照专利法的要求,撰写成规定的文件格式,符合规定语言描述规则后提交给专利局,如果专利局审查没有发现不符合相关专利法规的曲线存在,就会对该请求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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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融资租赁登记公示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融资租赁登记公示流程
融资租赁登记服务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
登记系统自2009年提供融资租赁登记服务以来,征信中心一直致力于租赁登记制度建设。2010年一行三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193号,以下简称193号文),其中明确提出要“完善融资租赁公示登记系统,加强融资租赁公示系统宣传,提高租赁物登记公信力和取回效率,为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天津市和湖北省政府在地方法规层面也进行了有益探索。其中,天津市由市金融办联合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商委和银监局颁发了规范性文件,要求辖内监管的商业银行、租赁公司等机构在租赁登记系统进行租赁物的登记和查询。天津高级人民也及时出台意见认可了租赁登记在天津市的司法效力。湖北省政府发布文件引导当事人开展融资租赁登记和查询。
为积极回应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司法需求,2月,最高人民出台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3号)规定,第三人“未按照行业或地区主管部门的有效规定在相应机构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与此配套,中国人民银行于3月发布《关于使用融资租赁登记系统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通知》(银发〔〕93号),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征信中心的登记系统查询融资租赁物的登记状况,避免发生物权冲突,防范交易风险。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当中,已经有主动使用登记系统并将登记作为认定出租人尽到注意义务的标准之一。在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顾俭民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诉讼案件([]熟民初字第0111号)中,认为,被告基于承租车辆的方便管理及运营而同意将车辆登记在承租人名下,是为了融资租赁合同的顺利履行,是善意的;对于客观上的风险,被告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如保存发票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等,其已经尽到了相应注意义务,不存在重大过失或重大疏忽,继而认定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益。
对于融资租赁进行登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方便管理。
房屋租赁的步骤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确定预租区域
首先,租客要明确换租房想实现的具体条件,如选择与工作单位近的区域、重点商圈附近或者交通便利的小区,以公交出行为主还是选择地铁沿线等等。有了房源选择的大致意愿,才能更好的确定租房区域,有效避免选房的盲目性,低效性。
第二步,锁定租房的区域范围,经过
第一步的筛选,购房人应该提前规划出租房的大致位置。这一步骤的目的可以使选房区域范围缩小到某个商圈或这某个大型社区,能够缩短选房时间。
第三步,对房屋情况及租金水平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如对房屋居室、楼层、配套设施的要求,预计支付租金的价格水平段。前期的租房规划对快速锁定房源非常有利。
二、寻找房源
初次租房者一般可以通过房产中介或是权威的网站需找感兴趣的房源。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通过大型的、资质齐全的中介或权威网站寻找房源,以免上当受骗。
三、看房、选房注意事项
实地看房时,一定要仔细考察房子周 边环境和房子本身。查看房子周边购物、交通等是否便利;房子户型、采光是否合理等,因为这些因素将直接影响到你的日常生活;还要检查屋内设施、配置好坏及 有无安全隐患;并将家电都试用一遍,检查插头是否漏电,再看日常设施是否良好等等。只有这些综合因素都让你满意的房子,才适合入住。
四、签订合同
在签订用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明确性,重要的款项有: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以什么方式缴纳,每个月什么时候缴纳房租,房屋设施加果非人为损坏时该由谁来负责维修,房屋设施出现问题或者自然老化时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在签订合同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五、交付钥匙
在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日,您需要到房屋现场进行房屋交验,交验时您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
2.家电、家具等是否与合同相符;
3.钥匙是否已交付;
4.水电煤表数字;
融资租赁的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融资租赁的流程是什么
1、货比三家
中小企业决定采用租赁方式筹取某项设备时,首先需了解各个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能力以及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和资信情况,取得租赁公司的融资条件和租赁费等资料,并加以比较,从而择优选定.
2、办理租赁委托和资信审查
企业选定租赁公司后,便可向其提出申请,办理委托。这时,承租企业填写《租赁申请书》或《租赁委托书》,说明对所需设备的具体要求。租赁公司一般要求承租人提供经国家规定的审批单位批准并纳入计划的项目批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经租赁公司认可由担保单位(如承租企业的开户银行)出具的对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的担保函。同时,租赁公司为了估算出租的风险程度和判断承租人偿还租金的能力,还要求承租人提供本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企业经营书和各种财务报表。此外,必要时出租人还会通过资信机构对承租人的资历和信用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调查,然后确定是否可以租赁。
3、选择设备
选择设备的方法有:由企业委托租赁公司选择设备,商定价格;由企业先同设备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然后将合同转给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付款;经租赁公司指定,由企业代其订购设备,代其付款,并由租赁公司偿付贷款;由租赁公司和承租企业协商洽购设备等。
4、签订购货协议
购货合同应由承租人、出租人和供应商三者参加签订。委托租赁的情况下,由租赁公司向制造厂商订购,并签订定货合同,同时由承租人副签。
5、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由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签订,是租赁业务的重要法律文件。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两部分。一般条款主要包括合同说明、名词解释、租赁设备条款、租赁设备交收条款和税务、使用条款、租期和起租日期条款和租金支付条款等;特殊条款主要包括购货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关系、租赁设备的所有权、租期中不得退租、对出租人和对承租人的保障、承租人违约和对出租人的补救、保险条款、租赁保证金和担保条款、租赁期满对设备的处理条款等。
6、申办融资租赁合同公证
融资租赁可申办融资租赁合同公证。融资租赁合同公证由当事人约定地或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申办融资租赁合同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7、租赁物件交货
制造厂商将租赁公司订购的设备到期直接拔交给承租人,并同时通知租赁公司。
8、办理验货与投保
承租人收到制造厂商交来的设备后,即进行安装并运转试验。如其性能和其他方面都符合原规定要求,就作为正式验收,并把验收情况按期及时通知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据以向厂商支付设备价款,并开始计算租赁日期,计收租赁费用。同时租赁公司根据租赁物件的价值向保险公司投保,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9、支付租金
承租企业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向租赁公司分期缴纳租金。租金根据租赁对象的不同以及双方承担的义务和费用情况来确定。
10、维修保养
承租人可与供应租赁物件的制造厂商或其他有关供货人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支付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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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金缴纳
租赁公司与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各自向税务机构缴纳应负担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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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期满处理设备
融资租赁合同期满时,承租企业应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实行退租、续租或留购。在融资租赁中,租赁期满的设备一般以象征价格(一般是残值价)卖给承租企业或无偿转给承租企业,也可以以低廉租金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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