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又可被誉为“人力派遣”,这是一种在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其中,劳务派遣机构负责将员工派遣至其他的用人单位工作,并依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收取服务费用。
劳务派遣的形态丰富多样,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完全派遣;
2.转移派遣;
3.减员派遣;
4.试用派遣;
5.短期派遣;
6.项目派遣;
7.晚间派遣;
8.钟点派遣;
9.双休日派遣;
10.以周六和周日作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人员;
11.集体派遣。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二、劳动法劳务争议找哪个部门解决
您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保障行政主管机关有责任针对以下各项内容开展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其所雇佣的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详细情况;
以及(三)用人单位在针对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孩童的劳动就业问题上,是否遵循了禁止使用童工的明确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法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